垃圾分类缘何被困家门口
人大代表再就垃圾分类问题立法调研
2018-8-29 11:09 来源:东方网
让孩子从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习惯 记者 王湧 摄
上海是我国最早开始推行垃圾分类的城市之一,《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是今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正式立法项目。作为生活垃圾生产的主体,每一个市民对垃圾分类责无旁贷,但现实生活中,垃圾分类工作常常在“家门口”就遇上了阻碍。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催带领市人大代表再次就垃圾分类问题进行立法调研。
垃圾准确投放率仍偏低
调研组来到浦东新区有机质固废处理厂实地调研。
生活垃圾分类看起来是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的小事,甚至是很不起眼的小事,但是涉及的面广、量大,每个市民都是生活垃圾的产生主体。调研组了解到,浦东新区已经在全区36个街镇整区域推开垃圾分类工作。
浦东新区曾委托第三方对分类小区开展实效测评,发现各类垃圾的准确投放率不是很高,干湿垃圾准确投放率为24.5%,可回收物准确投放率30.3%,有害垃圾准确投放率8.2%。接下来,相关部门将继续引导市民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习惯。
个人和家庭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只是垃圾处理的第一步,第二步要实现分类收运(车辆分类运输),第三步垃圾最终到达处置厂进行资源化或无害化处置。因此对垃圾分类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非常重要。据悉,设施缺配已经成为当前构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一个瓶颈。以可再生资源回收的点站场建设为例,浦东全年目标是453个,目前投入运营的只有55个。这些设施落地难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规划支撑。
不让物业当“甩手掌柜”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是一项系统工作,需各部门积极配合,尤其是小区物业。在静安区政府相关负责人看来,物业管理企业是连接居民源头分类投放和环卫分类收运的关键纽带,居民源头落实了分类,但物业在短驳或二次分拣上做不到位,会直接影响垃圾分类实效。尤其是部分大型高档商品房小区,垃圾桶设置在楼层中,物业对垃圾分类驳运及二次分拣的责任落实有待于加大推进力度。
该负责人以上海滩大宁城小区为例。该小区楼层多,定时定点难度高,需要更多政策支持和资源辅助。他建议在地方法规中明确物业职责,尽快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管理条例,出台楼层撤桶的指导性意见,调动物业积极性。
同时,街镇属地化主体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明确。垃圾分类工作重中之重在于街镇属地化推进,少数街镇领导虽然重视,但是推进进度滞后,成效不明显,问题在于职责宏观空泛、任务事项混淆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该负责人建议,在立法中对于街镇在垃圾分类中的具体职责要予以细化,特别要站在市容城管等一线专业力量已经下沉街镇的背景下,总结现有好的经验做法,明确街镇及相关社区单位的“规定动作”,纳入街镇网格化管理范围,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
“软引导”还须加上“硬约束”
本市虽已推出绿色账户等激励性措施,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垃圾分类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不少区都表示期待法律强制约束。
静安区表示,一是“软引导”虽有进展,但“硬约束”明显不足,垃圾产生者责任落实难。二是法律与执法机构不匹配。2014年《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出合,但似乎至今没有过一例成功的处罚案例,谁来管理谁来执法、违法后相应的惩戒措施如何实施都缺乏操作性。建议结合全面实行的单位强制分类工作,尽快出台有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将“不分类不收运”等强制约束措施合法化。
松江区也建议把实施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作为刚性要求。松江区指出,从当前垃圾分类的实效来看,“绿色账户”这种措施的正面激励效应正在逐步弱化,为积分而积分、“积人情分”和“乱积分”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导致绿色账户激励缺乏生命力,难以为继。建议人大在立法时,把鼓励居民实施垃圾分类变为强制居民实施垃圾分类,使垃圾分类真正成为全体民众的一种生活习惯和自觉行为。同时,对分类收集、分类驳运、分类运输、分类处置都要作出刚性要求,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就要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