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主任邬惊雷谈“全面两孩政策”
2016-3-18 15:43 来源:东方网 作者:吴梦迪
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在全国统一实施。2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全面两孩政策在上海落地。新政策都有哪些内容?高龄准妈妈应该如何保健?如果出现生育小高峰,医疗资源紧张吗?生育假、陪产假应该怎么休?
3月17日,市卫生计生委主任邬惊雷做客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就全面两孩政策的开展情况,和市民网友们进行解读和探讨。
全面两孩政策的背景情况
邬惊雷谈到,2016年1月1日,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出全面部署。
为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在上海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市卫计委研究制定《上海市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方案》。2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3月1日起施行,全面两孩政策在上海全面落地。邬惊雷表示,市卫计委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和媒体应对,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并将在3月份作为全面两孩政策集中宣传月,组织各区县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对基层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全面两孩政策依法依规执行。
生育政策的规定
邬惊雷强调,根据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2016年1月1日起上海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由于新修改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从3月1日开始施行,2016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可以按照新修改的《条例》规定,补办有关手续,补休增加婚假、生育假、配偶陪产假待遇。
关于生育政策适用的规定,邬惊雷表示,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或一方是上海户籍、一方是外省市户籍的,均可适用上海的规定。两地婚姻夫妻除了可以适用上海的生育政策,还可以选择适用外省市一方户籍地的生育政策规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外省市户籍的,其生育政策不适用上海的规定。
邬惊雷还表示,国家和上海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对于双方合计子女数只有一个的夫妻,可以自主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一种是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夫妻,他们可以自主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不需要办审批手续。另一种是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夫妻,这类夫妻婚后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个孩子,不需要办审批手续。
对于一些再婚家庭或是病残儿家庭,邬惊雷强调,新修改的《条例》规定了3种可以再生育的情形:一是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二是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三是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计划生育假期及待遇问题
邬惊雷表示,新修改的《条例》对三方面假期作了调整:一是将晚婚假调整为增加婚假。符合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二是将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三是将晚育护理假调整为配偶陪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
邬惊雷强调,假期的调整除了时间长短的变化,还涉及覆盖人群的变化,三个假期的覆盖人群都相应扩大。原晚婚假只适用于晚婚夫妻(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而增加婚假适用于所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包括初婚、再婚)。原晚育假只适用于晚育妇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妇女),而生育假适用于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包括初次生育、再生育)。原晚育护理假只适用于晚育妇女的配偶,而配偶陪产假适用于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妇女的配偶。
邬惊雷表示,虽然假期上作了调整,但假期待遇并没有改变。增加的婚假享受婚假同等待遇。生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符合上海生育保险规定的,从生育保险基金支出。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待遇及衔接
邬惊雷表示,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对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光荣证》。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上海规定条件的,仍可申请领取《光荣证》。原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子女的上海户籍公民,应当从再生育的子女出生之日起退回原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止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予退回。根据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前享受奖励扶助政策的市民,只要情况没有发生变化,仍然符合条件的话,都可以继续享受。
针对网友们关心的上海目前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邬惊雷表示,目前上海对于独生子女父母主要有四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一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上海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二是退休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持有《光荣证》的上海户籍公民,年老退休时可以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5千元。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户籍公民,年老退休时可以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1万元;三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补助。持有《光荣证》的上海户籍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的,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不少于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四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每年可以领取1200元的奖励扶助金;五是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符合条件的扶助对象,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可以领取特别扶助金4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可以领取特别扶助金500元。
关于上海新增出生人口和产科儿科服务
有网友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上海会新增多少出生人口?对此,邬惊雷认为,综合考虑市民的生育意愿、生育间隔与年龄、实际生育比例等因素,预计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短期内(3-5年),上海户籍人口每年新增出生人口大约在2-3万左右,流动人口约2万左右。2016年,受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叠加影响,上海常住人口出生数量可能比2015年有所上升。预计近几年上海全市常住人口出生数量平均每年在26万人左右,2016年-2018年出生人口数量将处于相对高峰期,2019年以后随着生育旺盛期妇女数减少,出生人口数量将逐步回落。
针对网友们所关心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如果出现生育小高峰,医疗卫生资源能不能跟得上?对此,邬惊雷表示,目前上海共有87家助产医疗机构,产科床位4300余张,据估计近几年上海年出生人口在26万左右,从总量上讲应该可以基本满足生育需求。
针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可能会出现高龄孕产妇和二次剖宫产增多的情况,邬惊雷强调,市卫生计生委将进一步完善早孕建册、入院建卡和产科分娩各环节的动态监测和报告制度,继续完善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以“安全和质量”为核心的产科和儿科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5家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和6家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的人员和设备投入,建设危重孕产妇重症监护病房。进一步加强高龄人群再生育咨询指导和保健服务,切实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市民安心和母婴安全。
还有一些网友表示,去年冬天上海儿科专科医院出现爆满的现象,一些家长给孩子看病往往要排队好几个小时。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出生人口增加,儿科诊疗服务需求增加,上海有什么应对措施吗?对此,邬惊雷谈到,目前,上海全市提供儿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共有179家,其中,设置儿科床位的医疗机构有68家,提供儿科门诊服务的医疗机构有141家,提供急诊服务的有76家,总床位数达到3600张,上海全市注册儿科医师达到3205人。下一步,市卫生计生委要进一步加强儿科医疗资源配置,扩大儿科门急诊规模,增扩儿科床位。充分发挥优质儿科医疗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区域儿科联合体或联合团队。进一步推动儿科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儿科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