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婚姻账单”这些年改变了多少
2018-4-23 14:39 来源:上观新闻 选稿:郑婕
每个年代的结婚账单都是多少?老早没有婚房、自备车一说,结婚就是添置些家用过日子。上世纪70年代三大件210元、家具三十六条腿220元,80年代婚车60元、照相50元、婚宴600元……这些历史都一去不复返。由市民政局与普陀区政府共同建设的“上海婚姻文化展示馆”今天(4月23日)上午揭牌。作为全国首家省级婚姻文化展示馆,该馆将从5月1日起正式向公众免费开放。珍贵的婚姻民俗被以各种方式展示出来。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上海的婚姻文化发展,经历了传统礼制思想约束下的古代婚姻、中西文化交汇交融后的近代婚姻、以婚姻登记管理法制化为核心的现代婚姻,共三个阶段的演变。“上海婚姻文化展示馆”择取“婚姻登记管理制度”“婚姻习俗”和“家训家风”三个板块,以清末民初上海婚俗为导引,以新中国成立后的婚姻文化发展为主体,采用文字、图纸、照片、实物和多媒体演示等多种形式,把各个历史时期的结婚照、结婚证、陪嫁物品、结婚礼俗等一一陈列、场景再现,生动翔实地介绍了上海婚姻文化的历史变迁,展示了上海婚姻登记管理的发展历程、婚姻习俗的时代变迁、“忠孝礼善和”的上海故事,体现了海派婚姻文化的传承,见证了民间婚姻风俗的发展脉络。
主办方希望观观众通过参观,进一步感受婚姻之美、婚姻之责、婚姻之义,从而在新的时代更加尊重婚姻、热爱家庭,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共同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
婚俗是指结婚的风俗,各国各族人民按照自己的习俗,举行各具特色的婚礼,具有各自浓厚的民族独特风采和文化特色。
旧时(明清时代),大户人家的婚礼甚为讲究,所谓行“六礼”方可完婚,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婚俗征、请期、迎亲等;解放后,废除旧婚姻一切陋习,实行男女婚姻自由。
清末,上海居民来自各地,遂成五方杂处,在婚俗上各有本乡习俗,但基本上大同小异。先是定亲,即订婚。男方父母央媒求亲,俗称“讨八字”;女方如有意,送出庚贴,写明姑娘的生辰八字,称“出八字”。男方请算命先生“合八字”。如和男方无冲克而相合,就相亲(即看双方容貌),走人家(即走访婆家)。男女双方择日各摆定亲酒,订婚手续才算完成。再是纳彩,男方向女方送彩礼、下聘金。一般送首饰、衣物、茶叶、吉祥草、万年青。女方收彩礼后,以鞋、帽、眼镜之类回赠。随后迎送嫁妆。嫁妆有被褥、衣服、箱橱、浴盆、马桶等,最后是成亲,男方租用花轿,红灯引路,鸣锣开道,吹吹打打到女方迎亲。新郎新娘“拜堂”,在婚礼的掌礼人的颂词指挥下,向天地、父母、来宾等行叩拜大礼。这一天男家摆酒宴请宾客,称“花筵酒”,吃好后“闹新房”。婚礼后三天新郎陪新娘回家探亲,女方家设宴款待,称“回门酒”。
民国期间,上海传统的旧婚俗出现了一些变化,一些青年学生反对包办婚姻,提倡男女社交公开、自由结合。婚礼方面,新郎改穿燕尾礼服、新娘穿白色婚纱礼服。这种由欧式婚俗与传统婚俗结合而产生的新型婚俗,被称为“文明结婚”。民国24年(1935年)4月3日在新江湾新市政府大礼堂举行首届“集团结婚”,当时有57对新人参加,集团结婚成为30~40年代期间影响较大的一种新婚俗。
上海解放后,随着《婚姻法》颁布实施,包办婚姻渐为自主婚姻所代替,长期存在的早婚现象逐步消除,“排八字”“送彩礼”等亦属少见,婚事简办已成风尚。青年男女经过结识、恋爱,双方自愿结合,即可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法定证书,就在法律上确立了夫妻关系。
1950年,国家颁布《婚姻法》,男女婚姻受到法律保护,父母、亲属不得干预儿女婚事。但是,旧的婚俗时有沿袭,或改头换面,比如昔日的媒人,改称介绍人;相亲为男女见面,比旧俗前进了一大步。
60-70年代时,上海男女婚事都革命化。有的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就在单位举行婚礼,单位领导宣读结婚证书,新郎、新娘谈一下恋爱经过,再助兴做做游戏,亲友吃些喜糖,婚礼就结束。
60年代,赶上困难时期,只找个木匠给婚房订做个大木床、大衣柜和桌子、椅子等木制家具,按老一辈人的话说,凑够“72条腿”或“36条腿”。
70年代,这个时期经典的结婚三件嫁妆就是“三转一响”,即是: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外加收音机,手表要“上海”牌,缝纫机要“蜜蜂”牌、“西湖”牌,自行车要“飞鸽”牌、“永久”牌。有了这样的陪嫁,左邻右舍都会羡慕。
80-90年代,城乡居民生水平普遍得到提高。上海的结婚习俗也有变化,兴起拍婚纱结婚照,婚宴规模也有小有大。结婚必备的“三转一响”升级为“三大件”(电视、冰箱、洗衣机)。同时,也出现不按照传统习俗模式,不办婚宴的结婚新习俗,每年都有不少对新婚青年参加隆重而又俭朴、花费较少的集体婚礼。有些青年在外滩解放纪念碑前举行集体婚礼,有的在集体婚礼后将办婚礼节省下来的钱支援希望工程;还举办过“大桥婚礼”,为建设功臣在他们建造的大桥上成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