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

2022-4-15 16:33   来源:东方网   作者:杜涛  

  编者按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首次提出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概念;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上海市法学会国家安全法律研究会围绕“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组织专家围绕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战略体系、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数据安全生态环境的构建等方面,深入阐述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政策措施。

  (作者:杜涛——上海市法学会国家安全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单边主义思想盛行,冷战思维、霸权主义的仍旧存在,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显著上升,实现普遍安全依旧任重道远。在经济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经济传导机制使得一国的经济安全诱发全球经济危机。在政治上,西方国家对地区和他国事务的干涉,影响着区域和平与稳定。除此之外,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下的信息传导机制造成的网络安全问题也在无形中危及国家安全。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的界限变得模糊。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启国家现代化新征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然而,我国国内依然面临部分安全风险。台独份子甚嚣尘上,试图分裂国家;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给我国的网络安全带来隐患;不合理的经济发展方式造成环境污染,危及生态环境安全;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使得耕地减少,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在国际上,俄乌冲突引发全球政治格局突变,西方国家对俄罗斯发动毁灭性经济制裁,并强迫中国“选边站”。西方国家大肆渲染“中国威胁论”,试图把中国“污名化”。实现总体国家安全,任重而道远。因此,面临国内外形势的复杂多变,必须将国家安全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中之重,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推荐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

  “国家安全是定国安邦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统筹推荐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是国家安全建设的两个基本面向,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迫切需求。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总结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中的基本理念和经验,高瞻远瞩的提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将安全作为当前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提出了国家总体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

  2014年4月,习近平在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论述总体国家安全观时指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对内求发展、求变革、求稳定、建设平安中国,对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赢、建设和谐世界。”习近平总书记直接点明了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时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的重要性和方法论。

  十九大报告继续提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提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2021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指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必须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提出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促进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相协调。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大安全理念下的产物,为国家安全治理奠定深厚的理论基础。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已经超越了传统安全的范围,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由传统安全拓展至非传统安全领域,由国内安全延伸之国际安全。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指引下,必须坚持两点论的统一,统筹推进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两个类型,统筹推进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两个面向。

  正确认识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的辩证关系

  当今时代下,世界各国面临着国际安全问题国内化和国内安全问题国际化的冲击和挑战。事实证明,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之间是不可分割的。新冠肺炎的全球肆虐,表明公共卫生、生物等非传统领域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类面临的共同敌人。一国安全越来越离不开国际社会的共同安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更无人能独善其身、置身其外。疫情在全球的长期蔓延,将影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对世界经济造成强大的冲击,甚至造成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稳定。当前,俄乌冲突产生的直接原因就在于美国主导的北约不断向北扩展,无视俄罗斯在安全问题的上的合理关切。美国还在俄乌冲突上蓄意嫁祸、抹黑中国,企图拉中国“下水”。美国的霸权主义行径已经成为危害国际和平、安全与稳定的罪魁祸首。俄罗斯是全球最大的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国之一,乌克兰又是主要的粮食出口国,由于俄乌冲突的影响以及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家对相关国家滥施经济制裁,使得国际社会面临能源安全、经济安全、粮食安全等诸多风险。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我们必须自觉地把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统筹考虑,推动国家总体安全目标的实现,塑造总体有利的国家安全态势。

  正确把握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的辩证关系是做好统筹的关键所在。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是安全中国的两个重要方面,二者互相促进、相辅相成、不可或缺。在对外开放新格局下,各国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日渐形成休戚与共的关系。忽视国际安全,不利于保护我国国家、企业和公民不断增长的海外利益,也会影响国内安全。因此,必须统筹推进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高举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旗帜,筑牢国家安全的阵地,一方面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另一方面坚定不移地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统筹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必须坚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先导

  统筹推进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要求国家将安全理念置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之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核心内涵就是“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其中就包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中国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出发,倡导“普遍安全”的世界,为国际安全的维护和发展提供理念指引。普遍安全要求世界各国必须全方位、多角度警惕各领域的安全风险,特别是防范系统性金融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反恐与发展安全、生态安全等风险;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加快推动安全领域的机制建设,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睦邻友好的周边环境、平等互利的经贸环境、互信协作的安全环境,提升世界各国的安全治理能力,齐心协力共同丰富全球安全观的理论内涵。中国应当在国家安全的治理进程当中,坚持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的统一,宣扬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普遍安全观的普世价值,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先导,参与全球安全治理。

  统筹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必须坚持以法治手段为国家安全保驾护航

  立法是维护国家安全最有力的武器。统筹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必须善于运用法治的方式维护国家安全。统筹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运用法治手段开展国际斗争,维护国家安全和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在对外斗争中要把法治应对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用规则说话,靠规则行事,维护我国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不仅要完善国内立法,还要加强涉外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法律,推动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的构建。

  近年来,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法》维护总体国家安全;为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和统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有效应对外国不当经济制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等;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应对新形势下我国面临的网络安全风险。为维护我国国家安全中的外部安全,我国加快中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在国内努力构建全方位、多领域的国家安全法律屏障,提高应对国内外安全风险能力和反制能力,确保我国的海外投资风险。

  统筹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必须以发展作为普遍安全的保障

  统筹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必须注重发展与安全的辩证法关系,更好的运用发展手段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利益,以共同发展促进国际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安全和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一方面,我们应当始终将发展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是解决我国包括国家安全在内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唯有发展,才有有效破解当前国内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我们应当加快推进改革开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和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向内生性、高质量转变。在确保国内基本安全的前提下,着力提高发展质量,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全面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能力,实现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安全。另一方面,我国应当谋求同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坚定不移的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协调我国自身发展和人类社会公共发展,以发展保安全,营造良好的国内、国际发展的环境和契机。

  统筹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必须坚持合作与斗争并存

  统筹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必须坚持合作与斗争并存,两者不可偏废。统筹推进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必须加强各国在安全领域的合作和交流,加强国内安全治理经验向国际的传导,以合作促和平,以合作保安全,实现普遍安全。应对国际社会共同面对的安全威胁,有赖于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要最终战胜新冠病毒,有赖于疫苗和有效药物的成功研发,各国必须在疫苗研发领域展开密切合作。除此之外,中国强化同其他国家在反腐败领域、网络安全领域、国际刑事犯罪领域的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当前联合执法及安全对话机制,共同推动国际和平与安全,坚持在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框架下,助力普遍安全的实现。

  面对西方国家对我国的恶意抹黑和攻击的行径,我们应当勇于同这种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背道而驰的言行做斗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个别国家的一些政客,以充满种族主义的仇视心理对中国进行恶毒攻击和陷害,把疫情“政治化”,把病毒“标签化”,把中国“污名化”,破坏国际抗疫合作和国际公共卫生事业;西方政客在乌克兰问题上对中国横加指责,造谣污蔑,企图转移视线,嫁祸中国,严重损害了我国形象,影响国家之间的关系,危害我国的国家安全。面对此类言行,我们决不能听之任之,必须要做坚决斗争,进行必要的反制。

  步入21世纪,我国综合国力日益提升,抵御国内外安全的挑战的能力不断增强。但是,我们应当时刻保持“忧患意识”,当前我国面临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国际安全问题给国内安全带来的挑战依然不容小觑。统筹推进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一方面,要妥善处理与民族、宗教、人权、民主等事务相关的国内安全问题,防止西方国家大肆炒作,影响国际形象,对国内稳定大局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积极同世界各国构建休戚与共的亲密合作关系,促进区域和全球的和平稳定。同时,也应当建立科学的预警和有效管控机制,消除和化解我国面临的国内安全问题和国际安全问题。

  统筹推进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是构建大安全格局的应有之义。大安全格局的建设,离不开对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的双向把握。在国内要良法善治,运用法治保障人民各项权利,保证人民安居乐业,保持国内政治、经济全方位繁荣稳定发展,坚定不移的维护国内安全。在国际上,中国应当始终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普遍安全的理念,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在国际社会引领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促进国际安全。由此,才能有效化解和防范国内和国际的各种风险与挑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塑造稳定安全的内外部环境。

  上海市法学会国家安全法律研究会介绍

  上海市法学会国家安全法律研究会成立于2020年4月15日。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致力于国家安全法律问题研究,不断壮大专家人才队伍,并组织了一系列课题研究、主题征文、著作翻译、论坛研讨、内刊出版等活动,力争成为有力服务于国家战略和上海发展的高端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