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提升:子女来沪衔接义务教育
2026-7-30 11:57
上海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来沪随迁子女以“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要求,通过合理布局与资源统筹,为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入学保障。
1.办理条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入学前一年内(以2026年9月入学为例,即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以2026年9月入学为例,即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2.办事指引
目前,本市应用“一网通办”网站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每年招生工作启动后,家长可在指定时间内访问“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点击“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直接访问shrxbm.edu.sh.gov.cn进入“入学报名系统”。
家长也可访问“随申办”APP,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办理子女入学报名等相关手续。
3.政策查询
适龄儿童家长同样可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政策问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招生划片范围等,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等。
4.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义务教育招生的主管部门。
市级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热线:021-25654197、021-962066-7;各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热线可点击“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中“义务教育入学专栏”内的“各区招生政策”查询,也可点击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官网进行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