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权益:工会互助保障

2026-7-30 11:59      

  目前,本市新就业群体可参与两项保障,分别为“上海工会会员保障”和“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新就业群体可根据参加的不同保障类型,在遭遇重疾、意外、住院等情况时享受相应的保障权益。

  1.办理条件

  (1)“上海工会会员保障”:市总工会向新就业群体工会会员赠送会员Ⅰ类保障,无需个人缴费。

  (2)“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团体参加由新就业群体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参保;个人参加仅限本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医保的新就业群体,可在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自主参加。

  2.办事指引

  (1)线上途径

  “上海工会会员保障”项目,由会员所在工会组织统一通过“上海工会网上工作平台”—“业务工作台”—“会员保障管理”—“新就业形态参保”模块进行集体申报参加,经审核可获得市总工会赠送的会员Ⅰ类保障;

  “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通过“上海工会网上工作平台”—“业务工作台”—“互助保障管理”模块办理。

  (2)线下途径

  本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医保的新就业群体,可在每年参保开放期(每年5月—6月)至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个人申请参加“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

  3.政策查询

  (1)进入“上海市总工会”官网,在主页“文件、表格下载”栏目,可直接查阅和下载“上海工会会员保障”和“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相关条款文件。

  (2)关注上海市总工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申工社”,可查阅“上海工会会员保障”和“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相关介绍推文。

  4.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1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