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9日,上海市综治委、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举行第100次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宣传日活动,授予唐敏英、范桥伟、邱祖华、朱林康、贺学林等20名“百姓英雄”“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对本市近几年的见义勇为工作进行了回顾。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吴志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吴志明说,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近几年,本市涌现各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4100余名,他们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本市和谐稳定作出了特殊贡献。吴志明在讲话中强调,大力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海平安建设和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见义勇为发现机制,加大见义勇为表彰宣传力度,弘扬社会公平正义;要切实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救治保护工作,坚决防止发生“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帮助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解决实际困难,形成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共同关心和帮助见义勇为人员的良好氛围。
本次表彰的20名见义勇为人员中,有勇救落水者的社保队员,有路边救助危难产妇的白衣天使,有不畏强暴帮助群众夺回被抢金项链的来沪务工人员,还有勇斗抢劫犯罪嫌疑人而英勇负伤的出租车司机。会后,受到表彰的20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参观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据悉,市委、市政府从1999年5月起,将每月10日确定为“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宣传日”,8年多来,举行上海市见义勇为表彰宣传活动100次。2002年5月10日,本市正式出台并实施《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并建立了由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12家单位组成的上海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专门从事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宣传工作。
市委、市府高度重视见义勇为表彰宣传工作,本市各新闻媒体也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精神和先进人物,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深入人心。8年多来,全市共涌现各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4100余人,其中:获“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有15人,获“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1046人,获区县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3100余人;其中年龄最大的86岁,最小的15岁;牺牲25人、重伤30人、轻伤68人。其中,杨明辉、杨柏年、汪洋、钱瑛、崔运宗等人员的见义勇为事迹为广大市民群众广为传颂。
8年多来,本市各级组织群策群力,积极为见义勇为人员排忧解难,帮助一些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解决了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如曾专程派人驱车数百公里到安徽寿县,将5万元慰问金送到见义勇为人员李士忠同志的家属手中;当得知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叶灶根住房困难后,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为其分配了一套住房。积极协调江苏省综治办、民政厅,使在沪见义勇为身受重伤的江苏来沪务工人员陈德金同志得以享受当地的因公伤残待遇,并为其女儿落实了工作单位;为见义勇为受伤人员裴春溶同志解决了其妻子户口、工作,女儿上学等实际困难;2006年7月,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孙振芳的儿子、李明的女儿如愿被破格录取为大学生。
近年来,本市还多次提高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标准。今年初,将事迹突出的市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奖金由原来的2千元增加到5千元;从2006年12月1日起,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意外伤害医疗费报销额度从1万元增至2万元;牺牲人员的奖励金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25万元(全国最高);伤残人员根据伤残等级可获得1.25万元到25万元不等的伤残补助金。据统计,8年多来,本市各级组织用于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抚恤、医疗、帮困等费用共计1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