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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令远离妻儿 男沪上告岳父母
8月31日

  昨日,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首例因外国法院签发禁止令导致的名誉权纠纷。
  
  该案原告称,因三被告捏造事实,美国加州法院签发了必须远离妻子和子女的临时禁令。对此说法,三被告代理律师称,并不清楚禁止令,也不存在捏造事实。
  
  对此案件,徐汇区法院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离婚期间房产再引争执
  
  该案原告林赋(化名)为美籍华人。
  
  2001年,在妻子丁红(化名)来到美国后,夫妇俩感情出现了裂痕。今年年初,两人在美国申请离婚,双方初步约定,夫妻财产各半,并共同监护两个孩子。
  
  但在离婚期间,一套位于徐汇区的老房再次引发了双方的矛盾。
  
  按照原告的说法,这套面积约78平方米的老房子是父亲在20年前出资购买的,在自己出国后,这套房屋由父亲不定期居住。
  
  原告称,今年3月,父亲回到上海并打算入住该套房屋时,自己的岳母邬老太却早已捷足先登。
  
  为此,原告林赋今年两次发函要求,岳母邬老太迁出该房屋,但后者并未予以理会。今年5月8日,双方还为此动手。
  
  美国法院签发限制禁令
  
  此案中的被告——林赋岳父母和妻舅称,5月8日发生争执后,双方在派出所调解时再次发生口角和争执,“林赋当时说‘我要杀掉你们’。”
  
  随后,被告聘请律师对双方发生纠纷、扭打和在派出所争执的情况进行了记录。在笔录中,三被告均提及“林赋曾表示‘我要杀掉你们……到了美国以后,我要把丁红杀死,还有两个小孩……”等内容。
  
  随后,林赋就该套房屋的产权向徐汇区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徐汇区法院认为,引发争议的房屋为内销商品房,邬老太并非房屋的权利人,也没有提供合法使用该房屋的相关依据,因此作为该房屋的权利人,林赋有正当理由要求邬老太迁出。据此,徐汇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林赋诉请。
  
  但就在林赋向徐汇区法院提起产权诉讼时,今年5月17日,身在美国的丁红向美国加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禁止令。在进行相关听证后,美国加州地方法院以防止家庭暴力为由签发了临时禁止令,临时禁止令有效期至2007年8月2日。
  
  根据禁令规定,林赋不得扰乱、攻击或以直接、间接方式接触丁红及两个孩子。同时,在住家、工作场所等地,林赋必须远离丁红及子女300码(约274米)以外。这意味着,在规定期限内,林赋要想在美国近距离探望孩子没有可能。
  
  各方说法
  
  原告:笔录捏造事实
  
  在临时禁止令有效期截止后,8月2日,美国加州地方法院就是否签发禁止令进行第一次开庭。林赋称,开庭时法官致电丁红的父母和兄弟作证,后者坚持林赋作过威胁性话语表述。因此,法官再次延长临时禁止令,并宣布8月31日(美国当地时间)进行第二次开庭,并视情况作出是否予以撤销。
  
  对此,林赋坚决否认曾向三被告发出“死亡威胁”,并认为对方捏造了事实。
  
  “纠纷发生后,派出所做的笔录并没有出现三被告所描述的威胁性文字。除了这三名与丁红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被告,没有人能证明林赋曾作过危险表述或者类似的言辞,该证据缺少应有的旁证。”林赋代理律师认为,三被告严重损害了林赋的名誉,并影响了其正常抚养、探视、接触亲生子女的权利。
  
  为此,林赋以侵犯名誉权、探望权为由,将自己的岳父母和妻舅告上法庭,并要求三被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人民币。
  
  据悉,这起纠纷也是徐汇区法院首例因外国法院签发禁止令导致的名誉权纠纷。
  
  被告:不知道有禁止令
  
  据了解,此次林赋在上海提起的诉讼,一旦获取法院支持,将有助于其摆脱眼下在美国面临的诉讼困境。
  
  与此同时,林赋代理律师还表示,被告所采取的做法很可能是丁红教唆的,“因为她非常清楚美国的法律。”
  
  对原告代理律师的说法,在昨日的庭审中,被告代理人表示,并不清楚禁止令,也不存在捏造事实。
  
  “双方因为房产产生纠纷,林赋动手打了岳母,并用言语表示威胁。为了丁红和两个子女的安全,被告才不得不有所防备。”被告代理人称,被告并不清楚丁红是否将调查笔录提供给美国加州地方法院,也没有证据证明美国加州地方法院是依据该笔录作出上述禁止令。因此,林赋面临的受限和被告并没有太大关系。
  
  对此案件,徐汇区法院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顾文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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