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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重大决策法律审查制度"效应
9月18日
去年9月实行“重大决策法律审查制度”至今一年的时间里,江苏省盐城市政府法制办为市委重大决策文件出台把关三十多次,提出法律意见近二百条,不但保证了市委出台的文件没有出现任何违法侵权问题,而且由于出台的文件不带任何“毛病”,实施起来更加顺利。
据介绍,一年前,盐城市市委出台了《中共盐城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决定实行市委常委会重大决策法律审查制度。按照这个制度,市委常委会的重大决策包括文件在出台前,都必须先委托市政府法制部门牵头进行法律审查,以保证决策的合法性。
选稿:
钟明芳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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