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9月18日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抵御“韦帕”台风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全文如下: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市级机关,各人民团体: 据气象部门预告,台风“韦帕”将于今明两天对本市产生较强风雨影响。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迅速作出部署,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抓紧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经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抵御“韦帕”台风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组织力量,深入社区、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全力以赴抓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 二、要加强预警预报和社会宣传,提高群众避险自救意识。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9月19日停课一天,教职员工上班参加本单位防台防汛,并负责安排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及家中无人照料等原因到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生产企业等单位对因受台风影响不能按时上班的职工不作迟到处理。同时,要及时提醒群众在台风影响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三、要严格按照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加强检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各区县要全面动员,迅速部署并有效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全力保障公共交通正常和群众出行安全;公用、房地等部门要加强应急抢险力量,及时处置各类紧急情况,确保水、电、煤气等正常供应;各医院要增强医护力量,做好各项医疗救护准备。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安排好抢险救灾队伍,储备足够的防台防汛物资。 四、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各级防汛组织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由领导同志带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及时处理各类险情。要保证信息畅通,出现重大事故和灾情要迅速处置并及时上报,最大程度减少“韦帕”台风侵袭造成的影响。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2007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