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新闻宣传理论研讨会现场
东方网9月20日消息:以“让司法审判与媒体报道良性互动”为主题的“司法新闻宣传理论研讨会”,今天在上海高院召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讲话
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军营讲话
此次研讨会是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法治报社联合举办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滕一龙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军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主任赵翔等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华发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处长李劼发言
研讨会上,拥有宣传学方面深厚造诣的专家、学者以及富有司法新闻宣传实践经验的法院领导和法宣干部,就司法新闻宣传的理论研究、机制和实务等三个方面的专题展开深入研讨。
司法新闻宣传“又好又多”
专程从北京赶来参加此次研讨会的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主任赵翔,在研讨会上指出,上海法院的司法新闻宣传,不仅数量多,内容很有质量。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司法新闻宣传评选中,上海高院不仅获得了组织奖,还获得了优秀作品奖。
据悉,在过去一年中,上海法院的宣传数量明显增多,宣传目标更加明确,宣传手段不断丰富,宣传能力逐渐提高,宣传效果日益显著,全市法院通过新闻媒体报道总数18812篇(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6.7%。其中文字报道13402篇,同比上升17.7%。
网络媒体开创司法新闻宣传新局面
以“让司法审判与媒体报道良性互动”为主题的此次研讨会,共收到有关专家、本市法院系统法宣干部撰写的论文共30篇。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作品中,有不少将视线聚焦到新媒体——网络媒体对于司法新闻宣传的影响。博客、网络舆论引导、新媒体传播手段……这些新鲜的词汇,使严谨的司法新闻宣传理论研讨会,充满了I时代的气息,从而使法院的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也随着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
人民法院司法新闻宣传的一头连接着人民法院,另一头连接着社会公众,新闻媒体是司法新闻宣传的中介体,是传播的渠道,连接两头的纽带。随着司法新闻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网络媒体在宣传工作中所起到的作用,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正如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主任赵翔说的:网络媒体的出现,对法院宣传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