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保”养老金连续第4年增长,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农保”养老金每月低于162元的人员,增加标准不低于40元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经市政府批准的“镇保”、“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办法。 为保障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根据《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本市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办法于日前正式出台。从今年7月1日起,本市2006年底以前按镇保相关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60元。 本市2003年出台了“镇保”制度,同时也建立了正常的镇保养老金增长机制。今年是连续第4年实施镇保养老金增长办法,全市将有20万镇保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提高养老待遇水平。这次增加的养老金(含7月份的补发额),从9月28日起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给退休人员。市民如需了解详细政策规定,可拨打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为保障农村老年劳动者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经市政府同意,从今年7月1日起,对按本市“农保”办法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增加养老金。这是本市第一次由市政府统一了“农保”增加养老金的时间。增加养老金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政府确定,其中对月养老金低于162元的人员,其增加标准应不低于40元;对今年已增加养老金的人员,增加后月养老金仍低于162元的,其总的增加标准应不低于40元。 本报讯(记者田玲翠陈惟)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再次发布有关本市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相关信息。 为切实保障今年退休的人员养老金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高,自本市为2006年底以前退休的城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日前本市又出台了2007年度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办法。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从今年7月1日起,本市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按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并按照城镇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也将根据本人工作年限等因素,按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7月至12月退休人员,从其退休领取养老金之月起增加。事业和机关退休人员不包括在内。 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本市劳动保障部门正在抓紧落实此项工作的开展。市民如需咨询,可拨打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