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九届宪法宣传周专题
 
上海举行“公民意识与社会和谐”主题论坛
12月 14日 14:47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本市举行“公民意识与社会和谐”主题论坛

  12月7日,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在卢湾区举行上海市第十九届宪法宣传周“公民意识与社会和谐”主题论坛,交流研讨公民意识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禹鹏出席论坛并作了重要讲话。论坛由市司法局副局长邰荀主持。卢湾区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丁海椒致辞。

  周禹鹏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增强公民意识的重大意义。十七大报告突出强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抓住了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环节,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十七大报告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更高要求之一,从多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新举措,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使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同时要求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推进公民意识教育,是奠定必要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人文基础,是实现民主政治发展目标的前提。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充分表明公民意识是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的要素。

  周禹鹏同志强调,要正确理解公民意识与社会和谐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培育公民意识意义重大。健康、全面的公民意识是现代公民应该具备的核心素质,它不仅是民主政治生活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动力。社会和谐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真正的、全面的社会公正,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公民意识不仅是人的发展的一个方面,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前提。公民意识培育的最佳途径是引导公民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建设。广泛有序的公民参与,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培育公民意识的有效途径。公民通过有序参与来体现他们接受和认同政治文明的程度,通过参与实践活动来培养自己的参与能力,并在参与过程中激发公民意识,塑造公民人格,体现自身价值,提高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意识。

  周禹鹏同志指出,增强公民意识重在畅通参与渠道。一是构建公民政治参与制度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居民自治制度等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同时,要不断丰富民主的形式,健全一系列具体制度,以保障更多公民有机会参与政治。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制度、社情民情反映制度、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公共调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信访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等等。这些直接性或半直接性政治参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能提高公民参与政治的广度和深度,也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决策水平。二是推进公民对立法工作的参与,深化民主立法。公民参与立法工作,既是充分反映民情、体现民意的过程,也是向公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同时又是实现立法目的的过程。要在已有经验基础上,拓宽公民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的公开征求立法建议、法规草案公布、立法听证等各项制度,积极推进公民参与立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民主立法水平。三是进行制度创新,培育社区参与。社区参与是培育公民意识的重要途径。社区参与不仅是社区建设动力之源和成功与否的标志,也是衡量社区自治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社区成员参与的广度、深度与数量也代表着公民意识的发育程度。坚持政府和社区以及社区成员之间的公开、民主、平等的互动沟通,建立一整套社区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便于社区群众监督和参与政府各项工作的决策制度,有利于政府在广泛搜集群众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决策,更好地保护社区居民的自治和合法权益。四是提升公民素质,提高参与水平。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加强对国家意识的宣传,培养公民对国家制度的认知,提高公民对宪法和法律的认同,加强守法意识的宣传,使法律内化为公民的基本行为准则,增强权利义务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实现权利义务相一致。加大公民素质培育力度,使公民牢固树立民主法治观念和自由平等精神,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论坛上,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副院长王月明、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顾长浩、上海大学教授顾骏、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洪超分别对公民意识与宪法精神、公民意识与行政职能转型、公民权利与国家责任、公民意识与法的传播等问题谈了自己的理解和认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市法学会会长沈国明作了点评。

  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杨全心、卢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江介华、卢湾区区委常委、副区长赵祝平出席论坛。



选稿:徐芝  来源:卢湾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