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12·4”法制宣传过程中实现四个转变
11月 30日 16:56
 

  在全国“12.4”法制宣传过程中,全南县坚持以弘扬法制文化为主旋律,以创建与教育为结合点,以多种形式作载体,法制宣传社会化,实施了四个转变。
  
  一是由“请进来”到“走出去”。普法教育走出课堂,深入到社区、单位、企业、学校,把群众需要的法律法规送到手中。在寒、暑假期间,组织学生义务宣传队,深入到企业、单位、住户,进行“四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做到“一生带一户,一班活一段,一校连一片”,从而扩大了宣传面,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是由单纯讲解到寓教于乐。为了提高群众的参与性,各单位部门借助法律文艺节目、法律征文等载体,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丰富法律文化,增加普法活动的乐趣,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变单一说教为群众参与互动,采取群众积极参与的互动式法律宣传方式,提高了群众参与学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是由静止状态转向流动状态。把法制文化纳入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图片展览、争创文明单位、争做文明县民等各项活动之中,把宣传图板作为流动课堂,进行巡回普法;把戏曲、文艺等宣传形式作为普法的流动载体,请进社区、单位、企业、学校。各社区、单位、企业、学校还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层次,因人施教,以对象定内容,以内容定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
  
  四是由面面俱到到重点突破。结合本社区、单位、企业、学校的实际,有重点地开展专业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有的结合本社区、单位、企业、学校消防工作的特点,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工作。各社区、单位、企业、学校普遍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了“反对邪教”、“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等图片展览,开展讲科学、树新风、反邪教等活动。



 来源:全南县司法局   作者:邱道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