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项举措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11月 28日 16:59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浙江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在全省认真组织开展了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全省各地将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主题,重点宣传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精神,二是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三是学习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四是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重点抓好以下十项活动:

  (一)以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在省直机关举办大型报告会。

  (二)在杭州城区举行广场主题宣传活动。

  (三)开展“美德起舞”实践小品和“心灵对话”法律知识答题大赛等“法律进学校”系列活动。

  (四)组织开展外来创业者法律知识竞赛。

  (五)举办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电视大赛。

  (六)编印“12?4”法制宣传日专题挂图,向全省发放。

  (七)组织“12?4”法制宣传日专版专栏。

  (八)召开全省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工作会议,指导联系点工作,引导与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九)组织收看《劳动合同法》卫星远程普法讲座,并在全省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活动。

  (十)组织收看中央电视台“12?4”法制文艺演出。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涵,认真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的宣传活动。

  为了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浙江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实施,使其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舞台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手段。同时,要求要把“12?4”法制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要把“12?4”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来源:浙江省普法办   作者:彭磊 梅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