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上午8点多,南长法院的干警们在两位副院长的带领下分赴全区六个街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近年来,南长法院以服务平安创建为己任,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在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的同时,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制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促进了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
一是大力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利用重大节日、节庆活动,制作标语、展板,悬挂、陈设于辖区内主要街道、路口的醒目位置,进行法制宣传,使过往群众从中受到教育;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三进活动,了解相关单位的法律需求,提供周到的法律服务;通过选择典型案件进社区开庭、调解,公开报道等形式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坚持院庭两级领导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上法制课,将法律与警示案例相结合,生动形象地向学生们讲解宣传法律,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健康成长。
二是利用庭审开展法制宣传。选择典型案件开展“百案庭审评议活动”和“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评议活动”,充分发挥庭审教育功能,以案释法。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原则,通过公开审理、宣判,达到审好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判处缓刑案件,做到“庭前三了解”、“庭后两落实”,即到学校、家庭、社区了解情况,落实帮教措施、落实定期回访制度,同时采取让他们写悔过书和思想汇报等形式帮助其改过自新,审理中始终坚持帮教、感化、挽救的原则,并积极完善庭审中的帮教程序,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以及法律的教育功能落到实处。
三是创新宣传工作机制。在全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网,在12个庭室间设立兼职调研员,通过分层分级的骨干作用,实现宣传信息的快速反馈和宣传资源的有效整合;实行全员参与制和奖惩挂钩制,出台了《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意见和奖励办法》,集中全院干警的智慧和力量,并明确每位干警参与法制宣传的具体义务,将之列入目标考核责任制,对完不成任务的,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中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拓宽宣传阵地,广泛地利用各种声、像、视、讯传媒工具,尽可能地扩大宣传覆盖面,努力追求宣传效果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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