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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解教人员重返社会遇“三难” 建议建立集体户口体系
3月 13日 16:15
 

  由于种种原因,刑释解教人员重返社会后,往往会遭遇户口无处落实、医疗难以得到保障和住房困难等窘境,不利于他们走向新生。对此,闸北区民建会员、临汾路街道司法所副所长戴学文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建议:公安部门应尽快建立社区集体户口体系,以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户口落实难题;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完善廉租房政策,解决确实无住房的刑释解教人员住房安置。

  经济负担难以承受

  从2003年3月开始,上海率先在全国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使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重犯率大为降低,改好率大为提高。

  但随着“社区矫正”的不断深入和各类服刑、刑释解教人员的增多,不少亟须解决的问题如保外就医、户口落地等问题也不断出现。

  据了解,保外就医、监外执行人员虽然阶段性地回归社会,但前提是亲属进行担保,他们的生活费和医疗费等均需亲属承担。这些人员刑期短的碰上小毛小病,依靠亲属医保卡配些药尚可承受,如果刑期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而且患有慢性病或恶疾,作为亲属负担很重的。尽管司法、民政部门曾多次协调解决,但终究因为这些人员的户籍关系不在街道,或不能办理常驻户口登记等原因而无法解决。

  “户口必报”难以落实

  根据安置帮教工作中“户口必报”的要求,街道在解决刑释人员户口落实问题上却遭遇难题。主要问题在于: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与配偶离婚,原来住房变卖所得欠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分隔,妻子户口迁回娘家或者离婚后原住房归前妻所有,导致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无处可报户口,兄弟姐妹也怕招惹是非,一般都不会愿意将他们的户口落在自己家中;父母住房因为各种原因被变卖,父母故世或住进敬老院,户口报在其他子女(户主)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想将户口随父母一起报入,一般都会遭到户主的强烈反对,所以刑释解教人员的户口无处落实,严重影响其今后的生活与工作,成为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建立社区集体户口

  针对这些问题,戴学文建议:监狱、劳教所管教人员要加强对在押人员回归社会后的风险教育意识,特别在户口、住房、婚姻等实际问题上,有效消除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可能会发生的上述问题。同时,公安部门应尽快建立社区集体户口体系,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户口落实难题;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完善廉租房政策,解决确实无住房的刑释解教人员的住房安置。



 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