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有效降低司法成本维护社会和谐
亲姐妹因琐事大打出手被“请”进派出所,一个月后,这起本要经法院介入才能判定对错的家庭官司,在专职司法调解工作人员的“撮合”下,最终以平和收场。记者昨天从浦东新区司法局获悉,“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从去年下半年起在各社区推行至今,“老娘舅”们已成功调解60多起类似纠纷。
2008年的新年钟声刚刚敲响,东明社区的邱家(化名)却过得不太平。亲姐妹打架打得鼻青脸肿,劝架的父母也受了轻伤。在社区派出所,面对民警开出的验伤单,老人急了:一家人岂不反目成仇了?民警表示,如愿意接受社区调解,可委托调解工作室来处理。
第二天,邱家姐妹走进了东明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室。原来,姐妹两人是回沪知青,父母的房子动迁后,已把户口迁回上海的姐姐也分得一套新房,她提出让父母在一起住。可新房与妹妹家离得远,妹妹的孩子无法得到照顾。一言不和,姐妹俩动了手。
经专职司法调解工作人员的调解,两人都表示愿意承担对方的医疗费用,并表示后悔。不过,妹妹也谈出了心结:自己户口没迁回上海,姐姐通过动迁分了房产,心里不平衡。调解人员查询了相关资料和最新政策,和姐姐多次协商,为妹妹的户口问题讨得了说法。当事人的父母格外激动:“一家人还是能和以前一样,高高兴兴地坐在一起吃饭。”
参与此次调解的“老娘舅”———社区首席调解员冯红梅告诉记者,如果此事依照“110”出警解决方式来办,就需要民警开出验伤单,确认后双方理赔。至于要解决其他家庭矛盾,双方可能要在法庭上相见。
冯红梅表示,1起轻伤害案件一般需要2名民警解决,如果由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室处理部分纠纷,民警能腾出更多时间处理其它案件。更重要的是,这种纠纷化解方式有了讲情懂法的“老娘舅”的参与,让家庭成员、社区邻里间的关系得到维护,不必像对簿公堂那样剑拔弩张。
据悉,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是指,对于情节较轻的、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涉及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各种纠纷,民警在受理时,如双方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民警将在2个工作日内将案件委托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调解。但是,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双方当事人均自愿接受人民调解;二是发生在社区或家庭内部成员之间;三是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证据充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