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专题
 
程序公正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8月 8日 9:16
 

  ——访专题中方主席何家弘教授

  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我国一直比较重视实体公正,而对程序公正则重视不够。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不论是在立法还是司法实践方面,我国都给予程序公正以越来越多的重视。即将召开的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也将“程序公正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作为一个讨论专题,本报记者特采访了该专题的中方执行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何家弘。

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

  在司法实践中,程序不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的公正,如果一个案件拖了几年甚至十几年,既使这个案件最终得到了公正的解决,其实质上已是不公正的了,正像最高法院院长肖扬所说的:“迟到的公正是不公正的。”

  伴随着社会对司法审判制度的“公正、公开、公平”的呼唤,程序公正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已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这不仅是制度的革新,更是观念上的更新;我们不仅要与时俱进,还要与世俱进。

程序法定原则有望列入新程序法

   程序法定原则既是我国在进行刑事证据立法时要确立的重要原则,更是我国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必须认真贯彻的重要原则。一方面,我们要通过立法和制定规章的形式明确并规范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取证、举证、质证、认证的法律程序;另一方面,我们要确立严格依法办案的保障机制,有效地约束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的行为,真正做到“依照法定程序办案”。修改程序法已经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规划,“程序法定原则”有可能被列入新程序法。

赋予法官新的内涵

   何家弘认为,首先我们要在全球化的大视野中,对法官的概念、法官的人事制度等重新定位。我们的法官应当把“法官”这个概念赋予新的内涵。我认为,一个优秀的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把人民法院的工作原则、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法官个人的智慧和品格等全部融合在一起,这是一种高智能的活动,也是最高境界的法律思维活动。

  关于人事制度,已经进行了一些改革,目前我国又规定了司法考试制度,可以说这也是法院人事制度的一大革命。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法院的人事制度将更加完善。邓小平强调:面对21世纪,我们要实现宏伟目标,人才问题显得更为重要也更为紧迫,要克服各种障碍,下大决心推进改革,真正创造便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机制。我认为既然是改革就要打破一切陈旧、不适时的观念,选拔优秀的法官到重要的岗位。

  人类司法证明活动的发展规律,也符合社会文明与法治发展的历史潮流。执法观念是一种思维习惯,其形成之后便会具有惯性,只有通过努力才能改变。个人的观念如此,群体的观念更是如此。因此,要转变执法人员多年来形成的执法观念,绝非发一道命令或通知就能完成的,必须下大决心,花大力气,而且要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我认为,这应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加强现代执法观念的教育和养成;第二,确立现代执法观念的制度保障机制;第三,健全并维护现代执法观念的良好环境。

  何家弘最后表示,希望通过这次世界法律大会,能让我们中国的法官更新观念、积极投入、敢于拼搏、锐意进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收获程序公正带来的丰硕果实。
  



 来源:中国普法网   作者:倪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