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法学家协会成立以后,每两年召开的一次大会。
世界法律大会自第一届召开以来,已经取得了许多卓越成就。大会积极为各国代表及法律界人士提供一个齐聚一堂、相互交流思想、经验的平台。历届大会的决议委员会所起草的大会决议和宣言已经成为世界法律大会最具体、最有价值的成就之一。
同时,协会尽力使各国元首了解历届大会的决议内容并依此行事。各国国家及政府首脑也不断强调世界法学家协会在世界范围内加强法治的重要地位,因此分别通过本国代表转达他们对世界法律大会的贺辞。几乎历届世界法律大会都曾邀请到主办国的国家元首致辞。从各国元首所反馈的支持与鼓励的信息中,足见他们对决议和宣言价值的充分肯定。
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简介
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将于今年9月4日至10日在北京、上海举行。其中上海会期为9月8日和9日。
2005年3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中央政法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及北京和上海市政府等相关领导人组成的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织委员会在北京正式宣告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世界法学家协会名誉主席肖扬担任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委会主席。
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的主题定为: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致力于探讨法治的深刻内涵及其在建立和谐的国际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和面临的挑战。会议期间,北京、上海两地均安排专题讨论。
世界法学家协会简介
世界法学家协会,原名为通过法律维护世界和平中心,始创于1963年7月6日。
世界法学家协会的成立是由于国际社会迫切需要建立一个自由、开放的平台,以便世界各国的法官、律师、法学教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能够互相沟通、彼此合作,共同增进公众对国际法的管理与执行机构的支持与信任。
协会会员每年召开一次地区论坛、每两年召开一次大会,共同探讨法律界各个领域所取得的成绩。通过采取发行刊物及举办会议的形式,协会提供法律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并积极解决阻碍民主、和平发展的问题。
世界法学家协会的宗旨是帮助创建“一个新的法治社会:强者面对公正、弱者得到保护、和平得以永续”。
自第一届世界法律大会召开以来,世界法学家协会已经取得了许多卓越成就。大会积极为各国代表及法律界人士提供一个齐聚一堂、相互交流思想、经验的平台。历届大会的决议委员会所起草的大会决议和宣言已经成为世界法律大会最具体、最有价值的成就之一。同时,协会也尽力使各国元首了解历届大会的决议和宣言并依此行事。从各国元首所反馈的支持与鼓励的信息中,足见他们对决议和宣言价值的充分肯定。
世界法学家协会的另一成就是世界法律日的创立及其庆祝活动。世界法律日的第一任荣誉主席,日本首席大法官Kisaburo
Yokot曾表示世界法律日使全社会对法律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重新进行审视,并向人们灌输法治是世界和平最终保证的理念。
国际模拟法庭是世界法学家协会的另一传统活动,始于1971年。模拟法庭合议庭由各国与会的首席大法官组成,诉讼各方代理律师也来自于不同的国家,他们就假设案件进行庭审辩论。模拟法庭对世界各地的律师和非专业人士具有相当的法律教育意义,并证实了法律是代替战争解决国际争端的最好手段。同时,模拟法庭也为法官们提供了证明自己在和平进程中巨大价值的机会。
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委会成立 肖扬任主席曹建明任执行主席
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织委员会3月1日正式成立。组委会由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政府相关机构、社会团体和北京市、上海市有关领导组成。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任组委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任组委会执行主席。
组委会副主席为:周本顺、安建、齐续春、万鄂湘、邱学强、武大伟、孟宏伟、吴爱英、汪永清、王国庆、刘飏、吉林、周太彤、秦正安、滕一龙、曾宪义、高宗泽。
各成员单位由一名局级干部作为委员。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筹备工作和大会期间的组织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组委会副主席万鄂湘兼任秘书长;秘书处下设办公室、会务部、专题部、宣传部、总务部、保卫部等六个部门,按照其职能分工,具体落实会议的总体方案。
第22届法律大会上海会议领导小组及负责人名单
执行组长:滕一龙高院院长
执行副组长:金长荣高院副院长
执行副组长:刘华高院副院长
执行副组长杨国强市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王国庆高院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孙为民市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助理
办公室副主任:周敏伟高院外事办公室主任
专题部主任:顾建荣高院研究室主任
宣传部主任:陈忠仪高院法宣处处长
会务部主任:李碧影高院办公室副主任
总务部主任:陈纪荣高院行装处处长
保卫部主任:赵亚光高院法警队总队长
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确定22个讨论专题
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大会的主题是: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The Rule of Law and Harmony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致力于探讨法治的深刻内涵及其在建立和谐的国际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和面临的挑战。
围绕这一主题,会议将就以下22个专题进行讨论:
1、法律、法治与法院
2、程序公正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3、司法与传媒
4、反腐败的国际合作
5、国际刑法
6、国际恐怖主义
7、知识产权法
8、不动产与财产法
9、家庭法
10、公共健康危机:以市政手段管理突发事件
11、证券法:股票交易的违法行为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12、市政府与市民参与:其在法治中的作用
13、联合国的地位、作用与改革
14、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发展与完善
15、国际投资与跨国公司法
16、国际服务贸易:法律服务、保险和银行业
17、海事海商法
18、国际环境法、资源法和能源法
19、人权:世界和平与发展
20、新世纪的法学教育与续职法律教育
21、非诉讼争议解决:商事仲裁和调解
22、法律与技术:网络安全和医药技术对法律的挑战
其中,上海会区将举行7个专题讨论:
1、法律、法治与法院
2、市政府与市民参与:其在法治中的作用
3、海事海商法
4、国际服务贸易:法律服务、保险和银行业
5、人权:世界和平与发展
6、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发展与完善
7、证券法:股票交易的违法行为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历届回顾
1963年,希腊雅典。成立“通过法律维护世界和平中心”(后易名为世界法学家协会)。希腊国王致辞。
1965年,美国华盛顿。首次世界法律日庆典。美国总统致辞。
1967年,瑞士日内瓦,电脑与法律。瑞士总统致辞。
1969年,泰国曼谷。世界各族人民的人权平等。泰国国王致辞。
1971年,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法律、和平与环境。南斯拉夫总统致辞。
1973年,象牙海岸阿比让。人权。象牙海岸总统致辞。
1975年,美国华盛顿。妇女与法律。美国总统致辞。
1977年,菲律宾马尼拉。人权:实现法治和世界和平的要素。菲律宾总统致辞。
1979年,西班牙马德里。通过法律推进世界和平过程中的人权进步。西班牙国王致辞。
1981年,巴西圣保罗。法治:全球规则。西班牙总统致辞。
1983年,埃及开罗。世界和平的基础:全球法律规则。埃及总统致辞。
1985年,西德柏林。国际社会中的公正与和平。德国总统致辞。
1987年,韩国汉城。法律对世界和平的贡献。韩国总统致辞。
1990年,中国北京。法律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中国国家主席杨尚昆致辞。
1991年,西班牙巴塞罗纳。法律与和平维护。西班牙司法部长致辞。
1993年,菲律宾马尼拉。充满变化的世界中的法律。菲律宾总统致辞。
1995年,加拿大蒙特利尔。国际社会中的法律。加拿大首席大法官致辞。
1997年,卡塔尔多哈。寻求和平过程中的法律与发展。卡塔尔电力水利部部长致辞。
1999年,匈牙利布达佩斯和奥地利维也纳。21世纪的世界和平:全球范围内加强法治。匈牙利总统和奥地利国民议会主席致辞。
2001年,爱尔兰都柏林和北爱尔兰贝尔法斯特。友谊、合作与法治;建立世界和平理念。爱尔兰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致辞。
2003年,澳大利亚悉尼/阿德莱德。通过法治促进世界和平:庆祝世界法学家协会成立40周年。澳大利亚总督致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