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表彰"五五"启动
 
浙江省表彰2001—05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7月 27日 11:58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2001—2005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四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法律知识,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并涌现出了一批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经各地各部门认真评比推荐,并报省委、省政府同意,对杭州市西湖区等21个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省公安厅等129个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舟山市依法治市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等7个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陶美君等130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卢群等59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中争创佳绩,再立新功。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为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努力建设“法治浙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