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表彰"五五"启动
 
青岛城阳区“五五”普法规划明确三项新举措
8月 4日 10:20
 

  今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启动年,五年普法规划的制定直接关系启动工作进展和规划实施成效。在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日前,《城阳区“五五”普法依法治区规划》经区人大常委审议通过。新规划为今后五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明确了三项新举措:

  一是在普法对象方面,明确提出了将外来人口做为全区重点普法对象,进行经常化的普法教育。继我区在全省普法工作会议上做了外来人员法制教育经验的典型发言、司法部有关领导前来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五五”规划》又将外来人口作为“新城阳人”,列入与城阳当地居民同等重要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在普法经费列支方面,将外来人口的普法开支正式列入“五五”普法经费的正常预算,区财政每年按外来人口数进行拨付。同时,在普法教育开展过程中,加大对外来人口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在今后五年中,将重点进行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公寓化管理,建立法制学校进行经常化普法教育的推广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区普法的亮点工作,常抓不懈,抓出实效。

  二是加大普法工作保障力度,明确和提高了经费拨付标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历来重视普法工作,在研讨过程中,立足全区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现状,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提高区民综合素质的重要一环来抓,明确规定了将普法预算经费专款专用,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0.5元,外来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0.2元的高标准,从而“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强有力的物质基础。

  三是工作机制方面,进一步强化了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的责任分工、督查和考评。《规划》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整个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任务的目标责任制,不仅使“五五”规划整体有考核制度,而且对每年的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有详尽的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同时,结合在全区开展“法治城阳”、“法治街道”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与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年度考核紧密结合,重点强化对各街道、区直各单位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的检查、监督力度,从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来源:东方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