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表彰"五五"启动
 
全面实施"四五"普法规划 为构建和谐宝山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6月 9日 14:38
 

  宝山区司法局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正确领导和有力监督下,在市法宣办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区法宣办的工作职能为圆满完成“四五”普法的目标和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有力的推进了本区法治化的进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起点、高标准实施“四五”普法规划

  在“四五”普法起始之年,区司法局党政班子深刻认识到本区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一个有力措施。区委、区政府于2001年10月批转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区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10月作出《关于本区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规划和决议明确了我区“四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在此基础上,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区法宣办的工作职能,积极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委、办、局按照区“四五”普法规划的整体要求,积极开展了“四五”普法工作,全区共建立普法领导机构75个,基层上报“四五”普法规划72份,使本区的“四五”普法工作在启始之年做到“四个到位”即: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二是工作机构人员到位;三是措施制度到位;四是保障措施到位。确保了我区“四五”普法工作有领导、有计划、高起点、高标准地整体推进。

  二、突出重点,创新方法,抓好重点、重视对象的普法教育

  按照我区“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普法重点对象、外来流动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和中介机构服务人员为重视对象。围绕公民法律素质有新的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有新的提高的目标,我们在推进重点、重视对象的普法教育中,采取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类实施的工作原则;遵照区委领导的指示,区法宣办于2002年6月制定下发了《宝山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坚持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牵头抓,成员单位指导抓,单位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方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在各类普法对象中开展了普法教育。

  一是始终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在“四五”普法的启始之年,区委将我区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列入区2001-2005年干部教育规划。坚持了中心组学法、学法测试等“八项”学法制度,区委组织部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列入任用、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五年内全区举办处级干部法制讲座19次,听讲处级干部12865人次,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于每年12月上旬,对全区70多个处级单位,450余名现职处级领导干部组织一次集中学法测试,五年来参加学法测试的现职处级领导干部共计1863人次。2004年区依法治区办、区法宣办创办发行处级领导干部学法读物《学法参阅》,每季度处级干部人手一份,为领导干部学法搭建一个新的平台。

  二是重视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五年来我区各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按照区“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每年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明确学法主题,开展了分层次、针对性强的法制培训,培训率达到98%以上。区公安分局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了“严格执法,执政为民”专题法制系列讲座,听讲干警6328人次。区法院结合审判工作的实际,在推进全院干警的普法教育中,为加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分成审判委员会委员、助理审判员以上法官和其他干警三个层面进行普法教育。区检察院开展了按季度确定学法主题,深化全院人员的普法教育活动。区建委开展了本系统中层以上干部法律知识系列讲座,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区人事局、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等6家单位于2002年10月至12月在全区国家公务员队伍中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系列活动,全区60多个处级单位,1500余名公务员参加了本次法律知识竞赛。2005年9月17日,1200余名公务员参加“依法行政与WTO知识”考试。各行政执法单位把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与改善执法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全部实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制度,为我区的依法行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五年来以区司法局为主,区教育局、区青保办积极配合在全区220所中、小、职校13.5万名学生中,根据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相继开展了“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征文比赛、“两法一条例”法律知识竞赛及“与法同行,做可爱的宝山人”主题系列活动,举办家长法律知识讲座200余场次,18673名家长参加了听课,在全区各类学校设立法制副校长;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教后有考核的“五落实”制度。积极探索了我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新格局。

  四是加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依法规范各种经营行为。五年来,区司法局与有关职能部门联手,进一步加强了我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法定代表人的法制教育,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基础知识》为主要教材,开办了《合同法》、《劳动法》、《行政许可法》、《环保法》、《产品质量法》等与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密切相关性的法律培训班72期,发放法律试卷19900余份,有32653名经营人员和25306名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接受了法律知识教育。

  五是积极开展外来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注重提高其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五年来以区司法局编辑出版发行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教育读本》为主要教材,区司法局指导基层单位开办各类法制培训班120余期,举办法律知识竞赛8次,全面推行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法制培训合格后,再发暂住证制度,向基层单位发放法制教育录像片160余套、画册1800本、宣传资料15万余份。2003年12月在庙行镇外来人员集居地场北公寓举办了“宝山是我家,法在我心中”外来人员法制文艺专场演出。2004年12月区司法局在全区创办了20所外来人员法制教育学校,以学校为主阵地,推进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面向社会,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五年来,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在全区上下开展“提高法律素质、做新一代上海人”活动,有近万名市民参加“提高法律素质,做新一代上海人”的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活动。开展反毒、禁毒宣传活动,向社区、农村发放反毒禁毒宣传资料4万份;开展防“非典”宣传,举办性病防治展览;宣传“老年法”;在宝山报、宝山电视台、宝山广播电台设法制教育专栏和专题节目,在宝山党建网设立法制宣传专页,《宝山报》的“法制广角”与宝山电视台的“宝山警苑”栏目每月二期,宝山广播电台的“道德与法律”专题节目一周一期;通过基层市民学校,举办30多期法制培训班,16890多名居民在市民学校接受了法制教育培训;区和14个镇、街道分别举办法制文艺汇演;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全区有十万余名干部群众参加了区和镇、街道主办的各类法律知识竞赛。五年来,根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上街法律咨询服务活动126场次,接待群众236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数万份。各乡、镇、街道放映露天法制电影258场,观看群众达数万人;区法制讲师团成员根据不同的时间节点,围绕不同的宣讲主题,精心准备,深入基层作法制宣讲1863场,听课人次达21万之多。公、检、法各家还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单位开展公开宣判、以案论法、法制宣传版画巡展等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区司法局通过自身的职能,如“12348”法律服务专线,五年来,已接听各类热线咨询救助电话23707个;“148”小分队坚持每月一次下社区、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宝山报》开设“148”法律问答专栏;实施“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至今已接处警1087件;法律援助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5317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10件,编写普法简报56期,编辑发行《法律援助在行动》5000余册。

  “四五”普法工作已圆满结束,区司法局决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平安宝山的新形势下,抓住机遇,继承创新,在“五五”普法的工作中,努力把我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来源: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