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表彰"五五"启动
 
长宁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成绩
6月 9日 14:39
 

  “四五”普法五年来,长宁区法宣办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在市法宣办的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建设“法治长宁”、“和谐长宁”为目标,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实施全国和上海市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加强重点对象和重视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努力创新普法形式和内容,较好完成了“四五”普法任务。五年来,区法宣办先后多次被市法宣办评为法宣工作先进集体。

  一、基础工作夯实。区四套班子领导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非常重视,把其作为依法治区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任务来抓紧抓实。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区法宣领导小组、区法宣办和区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机构健全、组织落实、人员到位。区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到区司法局调研普法工作,听取法宣工作汇报,检查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每年区法宣办定期召开法宣工作会议,按节点、分阶段总结和部署工作。二是制度措施到位。2001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制并报区委、区府批转下发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全区各委办局和街镇也据此拟制了本单位、本系统“四五”普法规划。区法宣办每年根据《规划》和市法宣办的工作要点,制定并下发全区本年度法宣工作要点,明确普法工作任务。区法宣办和全区各普法成员单位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责任、检查评估、考试考核、奖惩激励等制度,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度、成员单位职责制度、联络员工作制度、统计上报制度。区法宣办依托区政府信息网建立了法宣工作联络员网络,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沟通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区法宣办每月编缉下发《普法简报》和《普法专报》,及时总结和宣传普法工作经验和成效,并做到日常工作信息每月及时上报,重大活动信息预先上报,基本数据定期上报。同时,区法宣办还编印了《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指南》、《长宁区妇女学法律知识手册》等法宣资料。三是经费到位。区府领导积极协调区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全区财政预算和各委办局、街镇的单位预算(区财政每年下拨给区法宣办层面的法宣经费都在20万元左右,专项活动专项申请),并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了普法工作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扎实。一是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为宗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五年来,区法宣办在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实施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法律书架制度,推动并实行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区法宣办还通过区电子政务管理平台实现了“一月一法”网上行,使全区所有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更加便捷地学法,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区法宣办还利用区委党校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基地,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全区公务员进行法制培训,并定期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二是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并形成特色。五年来,区法宣办会同区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区10个社区成立了青少年法律学校或网上法律学校。率先在全市成立了“长宁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律师志愿团”,选举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志愿者定点定时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案件并进行跟踪帮教,义务担任中小学青少年维权法律顾问,为青少年和家长进行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受到学校和广大青少年的欢迎。三是紧紧围绕为经济发展服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区法宣办协调区工商分局和工商联针对区属企业(集团)公司、新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在深化企业改革和经济运行中的发展要求,加强对企业和新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一是工商学会牵头,组织对辖区内的企业法人代表进行工商法律法规培训。五年来,先后组织学习了《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企业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共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44次,专题法制讲座5场,有12000余人次受训。通过培训,提高了企业法人的法律意识,规范了企业主体的经营行为。

  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实。一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市民法律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四五”普法以来,区法宣办在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充分发挥街镇和居委会的作用,创造性地将法制宣传进社区与创建法制楼组相结合,创建了法制楼组这个社区市民最基本的学法平台和法律进社区的基本方式,积极做好面向社区、面向市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楼组,以提高市民法律素质为目标,以深化、拓展为主线,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培养了一批社区义务法制宣传员队伍,每年组织居民学习与其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以家庭、邻里关系为重点的学法用法活动,不断强化法制楼组创建工作,使楼组内居民法律素质得到普遍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区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面向社会大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有了明显增强。区法宣办积极协调全区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区消保委、工商分局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举行大型消费者法律维权咨询活动。区公安分局开展“5?25”交通宣传日活动,区领导作为志愿者上街维护交通秩序并向路人宣传交通法规。区妇联向全区各单位组织开展了“万户家庭学法律”活动,向社区家庭印发近万册《长宁区妇女学法律知识手册》。各街镇妇联广泛发动了社区家庭、妇女有效运用“百万家庭网上行”电脑网络知识的学习成果,踊跃登陆东方法治网参与全市“百万家庭学法律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法制办、司法局、信访办等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电子显示屏等载体,运用法制讲座、“一月一法”、法律咨询、黑板报巡展等多种形式,在全区开展《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三是以宪法宣传为核心,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活动。在每年的宪法宣传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区法宣办都要召开专题会议,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以宪法为主的“三个一”(即:确定一个宣传主题、开展一项重要活动、举办一次法制讲座)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03年,我区与市法宣办、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联合举行了“与时俱进,与法同行”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去年,率先在全区10个街道镇和机关、学校、社区开展了以《修宪为民—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图片》巡回展活动。区法宣办利用“东方讲坛”连续举办了多场法制讲座和广场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召开示范性法制楼组学法经验交流会。组织全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广泛运用网络、电子屏幕、灯箱、广告牌等宣传载体宣传宪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造势的学法环境。

  长宁区法宣办在“四五”普法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与全区各部门、街道、镇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四五”普法的任务,在全市“四五”普法检查验收中得到检查组的充分肯定。我们将继续努力,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