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初,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由18个成员单位正职领导组成的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齐全,办公室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区委区政府还召开了“三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四五”普法动员大会,对落实“四五”普法规划作了全面的动员和部署。会后,全区各镇、局等单位都相应制定了本单位本部门“四五”普法规划,相继成立领导机构,标志着我区“四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以上这些工作的开展不仅为我区“四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并且予以了组织领导上的保证。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一)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根据全国、市“四五”普法规划和全国、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拟定了区“四五”普法规划,明确了“四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对象和工作任务。提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做到“三个立足,三个提高”即:立足于南汇大建设、大发展,公民法律素质有新的提高;立足于依法治区的总体目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有新的提高;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的客观需求,地区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
区委区政府批转了区“四五”普法规划,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相继成立了由有关部门领导、专家、讲师等16人组成的区法制讲师团和由区政法部门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青少年保护法制讲师团。为保证和配合规划和决议的实施,制定了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同时,在区14个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制定并印发了普法重点、重视对象学法用法的8个配套文件。
(二)法制宣传深入人心。围绕区委、区府中心工作,突出“四个围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即,围绕经济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科技、教育、社会发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提高公民素质和城镇文明程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五年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青少年、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来沪务工经商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等重点重视对象的学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些好的做法形成了制度。如,坚持领导干部双月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制培训制度;青少年学法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制度;初二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等。
1、以宪法宣传为主题,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8月16日是上海市依法治市日,区普治办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区宣传活动,在全区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板报展评、法律咨询和分发宣传资料等活动。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上海市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区普治办每年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学校升国旗仪式和向青少年学生赠送法律书籍仪式;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法制宣传版面展示,分发宣传资料;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和巡回演出等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民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增强宪法观念,确立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2、利用各时间节点,进行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区普治办积极配合各委办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日和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3、充分发挥区“二台一报”法制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区广播电视台、电台、南汇报社在对区普法依法治区重大活动进行认真及时报道的同时,在新闻和专题节目中开辟了《百姓热线》、《法苑专递》、《南汇警坛》、《社会新闻》等栏目。同时我们还利用第四媒体,《南汇信息港》网站,制作了《“四五”普法在南汇》专题网页,建立了普法依法治区文件类、领导干部讲话类、普法动态类等页面。各路媒体积极发挥在面向社会、面向大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更大的层面上向公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1、成立法律顾问团,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服务。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成立,是政府工作法治化的一个新起点,标志着我区依法行政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区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工作基础上,全部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3、认真学习、探索,有序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全区所有村委会和居委会全部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四民主”工作在农村基层不断推进和加强。全区有三分之一的村委会在原来村规民约的基础上重新制定村民自治章程,70%以上的村开展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和村干部年度工作述职,有6个镇建立了村民理财监督制度。依法治校逐步开展,全区各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民主管理校务、财务公开的依法治校工作。2002年区府办还下发了“厂务公开”的文件,明确了国有、股份、集体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必须经职代会民主讨论决定,逐步推进企业依法治理工作。
4、积极推进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目前全区各镇都已建立“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在认真学习总结典型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周浦镇红桥村被评为2005年度“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先进。
五年来,经过各方协作,切实开展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区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明显的提高。全面完成了“四五”规划和决议的目标和任务,为“五五”普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