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宣办的悉心指导下,奉贤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总要求,按照“四五”普法规划“三个新的提高”目标要求,紧密结合奉贤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实施依法专项治理,全面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全区上下逐步形成了浓厚的法制氛围,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正在进一步高涨,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良好的法治环境正在逐步形成,从而推动了奉贤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2005年,全区实现增加值223亿元,五年年均递增21%;工农业总产值790。5亿元,年均递增26%;地方财政收入31.1亿元,年均递增42.3%;外贸直接出口总额12.5亿美元,年均递增40.2%;2005年引进合同外资5.5亿美元,是2000年的4.7倍。
按照国家和上海市“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我区在实施“四五”普法过程中,重点突出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以大众媒体为主阵地,进一步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领域
几年来,我区立足以大众媒体为主阵地,以重要宣传节点为契机,以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制氛围为落脚点,全面开展各类群众性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1、抓住阵地,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主渠道作用。2000年我区分别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奉贤报》上开辟了“法苑之窗”、“法制纵横”、“法律传真”和“959访谈”四个专题法制宣传栏目,坚持6年定期开展“以案论法”宣传教育。并专门组建了一支由政法系统各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20多名骨干组成的法制宣传通讯员队伍,为各专题栏目提供宣传教育材料。据统计,“四五”普法期间,共拍摄了104部专题片在区电视台《法苑之窗》播放,1850多篇文章分别在“法制纵横”和“法律传真”栏目刊播。并有1700多篇文章和487条新闻分别被中央和市级报刊杂志、电视、广播所录用。
2、把握节点,切实加大法制宣传工作的力度。几年来,我区牢牢抓住每年“3·15”、“6·26”、“8·16”和“12·4”等法制宣传“日、周、旬、月”契机,突出了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各类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系列教育活动。运用“宣传大篷车”、巡回下乡,举办法律咨询服务、法制文艺巡回演出、宣传版面巡回展示、法制讲座和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五年来,全区各单位共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1165次,接待咨询群众67206人次;编(印)发放法制宣传资料787866份(册);法制宣传板报版面展示1138期,17339块;法制文艺巡回演出1245场。
3、围绕中心,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我区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平安奉贤”的总体目标,几年来,分别开展了以学习宣传新的《信访条例》为重点的治安工作“三降”、信访工作“三无”、预防工作“三少”的“三个三”竞赛活动;以《传染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的“防非”、防“禽流感”宣传教育活动;以抓安全、促生产为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例》系列宣传活动;以打造“食品放心工程”为目标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咨询等活动,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全区的社会稳定。
二、以“万名农民学法用法”系列教育活动为立足点,进一步加大法制培训教育的力度
1、突出重点,推动学法用法活动的不断深入
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关于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要求,我区始终坚持把四种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作为“四五”普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深入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培训教育活动,从而使各类重点、重视对象的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一是紧贴形势,狠抓以领导干部为重中之重的公务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坚持实行每年举办4期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五年共举办22期,近1万人次参加;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制度,举办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13期,1927人次参加;全面实行人大任命政府组成人员和法官、检察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203人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区2182公务员分成六批开展了《依法行政与WTO基本知识》培训和统一考试,2110人取得了合格证,合格率为96.7%;全面实行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166名政执法人员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取得合格证,持证率为100%。
二是齐抓共管,全面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我区在确保“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基础上,立足第一课堂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和实施法制教育课程。从2002年开始,对高一和技工学校学生实行普法合格证考试制度,至今共有15000多名学生取得了普法合格证;专门聘请政法部门骨干担任全区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定期到挂钩学校上法制课,五年共开展法制专题宣讲活动54场,55000多名学生听讲。同时,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法制教育的作用,运用开展“国防、民防”专题教育,“爱科学、校园拒绝邪教”卡通画、书画、漫画比赛,“东方法治——百万青少年网络法律知识竞赛”,以及举办“小灵通杯——我做法制宣传员”征文,法律知识论辩赛、演讲赛等一系列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五年来,我区在校青少年学生刑事案件发生率为零。
2、创新载体,有效实现全民普法教育新的突破
为了全面实现“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三个新的提高”的总体目标,我区在金汇镇开展“万名农民学法用法”系列教育活动试点并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全面推广。通过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落实经费提供保障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采取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法制讲座、法制故事巡讲、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多层次、有重点、全覆盖地开展全民学法用法教育活动。整个系列教育活动期间,投入经费近100万元,共上法制课408次,举办法制专题培训班79期,发放法制宣传资料97万份(册),受教育群众达60余万人次。
三、以“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深入发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区域、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不断深入,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区委、区政府从“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出发,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
1、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扎实实施“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自1999年我区开展了三年一轮的“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以后,区委、区政府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从2003年起又一次开展了新一轮“创建”活动。
一是专门以“奉委[2003]22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实施意见》,在明确“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任务要求、方法步骤的基础上,完善了新一轮“创建”活动的具体标准,把全区所有单位划分成六大系统,每个系统都制定出具体的“创建标准”,把普法教育、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内容纳入“创建”活动指标体系之中,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是全区上下逐级建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实行分工负责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采取召开动员会、现场推进会、交流研讨会、考核评选会、总结表彰会等各种会议进行深入发动,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及画廊、简报、版面等各种阵地开展广泛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的“创建”氛围,掀起“创建”活动的新高潮。
四是完善了考核评估机制,保证了先进单位评选质量。严格把握“主管单位考核评审、社会和群众测评、成员单位审核和领导小组审定”四个环节,并把“创建”活动纳入了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平安镇、村”考核范围。经过三年时间的全面“创建”,全区共评选出336个“法治建设”先进单位。
2、切实加强依法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十项重点工作”制度
自2002年起,我区围绕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了“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制度,每年确定十个方面作为依法专项治理的重点项目加以突破。
一是每年由各基层单位上报1-2个重点工作项目,并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区普治办筛选出10个以上项目,交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审核确定,于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一起下达。
二是在落实责任单位的基础上,各责任单位按照区普治办下发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分别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项目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实施的时间节点、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
三是专门组织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四办”领导和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考核验收小组,于每年年底对所有重点工作项目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和评奖。通过坚持实行“十项重点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了依法专项治理,四年来,20多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