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表彰"五五"启动
 
深化普法依法治理 努力构建法治化城区
6月 9日 15:11
 

  “四五”普法以来,徐汇区委、区政府站在依法治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区的高度,着眼于区域法治建设的长远发展,从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城区的需要出发,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推进社区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两个重要支撑点,完善机制,健全制度,不断创新,经过五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完善机制,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升法治政府软实力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四五”普法以来,区委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领导,以《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本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见》的文件形式,明确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目标、主要内容、形式及考核方法,建立了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区委干教领导小组领导、组织部牵头、法宣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组织管理格局。在此基础上,我区坚持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双月局、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四五”期间举办了28期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建立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对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核的通知》、《关于建立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的实施意见》;实行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登记制度,每年将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进行登记,并由区委组织部载入干部的学习档案;同时,我区还推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考核制度,按领导干部学法、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等项目量化考核指标,并占年终区公共目标考核总分中的11分,每年进行两次考核检查。

  2、依托多种平台,拓宽学法渠道。在区委党校建立干部法制培训基地,5年来以调训方式对行政、司法等部门的243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制专题培训,同时在每年举办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进修班和中青班等班次中加入法律学习和考试的内容;积极利用第四媒体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将学法讲座的内容摘要上网,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领导干部发送相关法律知识,在区公务网上建立法律法规资料库,组织处以上干部参加学法网校在线学习等;充分利用各种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如,组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竞赛、撰写法治专题调研报告和论文,召开依法治区研讨会、学法经验交流会等,将一批理论与实践性较强、质量较高的论文汇编成《法治实践与思考——徐汇区处级干部学法用法论文集》推广应用。

  3、注重学用结合,开展用法实践。重组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完善了决策咨询制度,有效规避了重大失误的发生;在区及社区(街道)、镇层面均建立了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行政行为法律顾问参与制度;运用律师等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参与信访接待,举行动拆迁信访听证,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结合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废止了79件规范性文件,停止了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依法制定了科学的操作规程,加强了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及审批后实施情况的监管。此外,我区还建立了行政执法质量评估体系和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在全市各区中率先制定了《徐汇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定》,区房地局、环保局、司法局、卫生局等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积极出庭应诉。2005年我区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零,表明我区政府和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了增强。

  二、普治并举,促进政府社会良性互动,激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源动力

  我们感到,一个实质的法治实践应当是建立在群众广泛认同、支持和参与的基础之上,而广泛的群众基础需要一批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市民、完善的社区自治体系以及有效的社会评价制度来支撑,有了这样的基础,政府的推动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并且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体系。因此,我区始终将“以人为本”的原则作为开展社区普法依法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法治理念和意识渗透为着力点,从方式创新、功能转换等方面优化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效能,将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作为社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1、采用分类工作方法,重视重点群体的示范效应,以提高重点群体的法律素质带动全民法律素质的提升。一是在各街道(镇)普遍建立健全了街道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二是强化了对居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制定下发了《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见》,进一步将社区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与教育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四是建立了市民法制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对社区青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定期的法制培训。

  2、转变传统的法制宣传理念,逐步实现从教育型宣传向服务型宣传功能的转换。我们从社区群众对法律的实际需求出发,加强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的紧密结合,为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服务。每年编印《社区法律服务》小册子,五年来已向全区13个街道(镇)居民赠送26.5万册;组建律师志愿团为动拆迁居民提供法律服务,依托“东方讲坛——律师大家谈”平台为社区居民普法,开通“市民网上在线法律”服务,在社区服务中心、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居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委会等处设立“律师信箱”、律师联系卡、律师服务站等,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3、注重社区法制宣传的实效,开展市民法律素质的评估工作。在开展社区法制宣传工作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区将市民法律素质评估作为推进法治化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拟定了三级评估指标体系和具体评估工作方案,以科学量化的指标自2003年起连续3年开展对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评估,改变了过去只注重成本投入,忽视实际效果的做法,以主体的素质提高作为评判社区法制宣传工作优劣的标准,引导社区法制宣传工作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评估显示,我区市民法律素质指数从2003年的66上升到2005年的76。

  4、运用多种载体,推进依法治理,提高区域法治化水平。一是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创设了“多网协同”网格化管理模式,在街道办事处的牵头、组织下将社区中的公安、城管、市容环卫等部门的执法力量按划定的网格区域统一配置、执法,避免了多头执法、交叉管理的现象,提高了执法效能。二是着眼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小区(村)”创建工作,积极运用民主听证会和协调会的形式,就小区管理、公益设施建设等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重大问题听取居民的意见,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协商,大力推进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自治事务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三是立足于社区的平安与稳定,组建了人民调解室,推动人民调解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在全市首创心理矫治、风险评估等矫正方法,自2004年以来,每年召开中美社区矫正工作交流会深化推进,为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保障社区安全稳定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三、取得实效,推动依法治区全面深化,提高城区综合竞争力

  五年来,我区通过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带动了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卓有成效地开展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夯实了徐汇法治化城区的基础,也进一步推进了区域性的民主法治建设,使我区经济、政治和各项社会事务在法律的框架下得到了有效的管理。

  一是城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纳入了法治化轨道。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及衡量城区形象和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我区通过建立科学的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制度、改革城市管理执法制度以及完善城区管理监督制度等,确保了城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始终置于法治之下,形成了城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公共预算纳入了制度化的轨道。根据“完整性、统一性、年度性、可靠性、公共性”的原则,我区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公共预算制度,明确“公共预算是法律文件,不得随意调整和变动”和“区人大作为区级公共预算的决定主体资格”,“执行主体都只有公共预算的执行权,而没有决策权”。三是公共决策纳入了程序化轨道。区政府采取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方法,通过专家咨询、方案比较等多种形式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智囊团”作用,有效地规避了重大失误的发生,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程序化和法制化程度。四是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了多元化的轨道。理念上,坚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定位,突出时代内涵和徐汇特色。方法上,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从独立型向整合型、单向型向互动型、教育型向服务型的转换,形成了一切适应于公众掌握、满足于公众需求的“人性化”宣传方式。机制上,构筑了一个“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多形式推进、定期监督检查、科学评估”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多元化的“大普法”的格局。五是社会的平安与和谐纳入了长效化轨道。社会秩序安定和谐是城区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法治城区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目标,我区继续秉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防结合”的原则,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建立畅通的信息机制、预警机制、侦查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健全了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构建了我区维护社会稳定的立体防控体系。

  坚持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社区普法依法治理,不仅有力地保障了全区的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市场有序、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也形成了我区在“四五”普法期间的特色和亮点。在新一轮的普法依法治理进程中,我区将站在更高的起点上,严格按照“五五”普法的规划要求,一如既往地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抓实干,创新发展,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事业的更大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城区创造更为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