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宣传机构从1986年中央实施第一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开始,根据中央和历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关于普法宣传的有关指示精神,按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普及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求,20年来,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宣传优势,坚持法制宣传的正确舆论导向,大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了在全国、上海具有影响力的法制节目品牌。早在1985年5月22日,上海电视台《法律与道德》专栏首次试播,成为全国第一个电视法制宣传专栏,1990年5月获得首届全国优秀法制专栏节目“金剑奖”。1992年底,该专栏由上海东方电视台播出,每年观众达5000多万人次。与此同时,一系列宣传节目不断推出,一系列法制节目获得好评。《案件聚焦》栏目2002年获得国家广电总局、团中央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5年又荣获中国广电协会“优秀十佳栏目”称号。20年来,法宣内容为广播电视媒体提供了大量重要信源,获得了良好的收视率和收听率,赢得了观众和听众的认同和喜爱。
20年来特别是“四五”普法以来,我们在法制宣传方面有四点做法和体会:
一、强化日常法制新闻报道工作,广泛营造普法宣传氛围。
集团所属广播电视媒体加强对新闻栏目的法制宣传报道力度,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
“节点宣传有特点、系列宣传有重点,专题宣传有亮点”是集团广播电视日常法制宣传的特色。上广新闻频率《990早新闻》、东广新闻综合频率《东广早新闻》、上视新闻综合频道《新闻报道》、东视新闻娱乐频道《东视新闻》及东方卫视的各档新闻栏目以全国和上海“两会”、“3·15”消费者权益日、“5·25”全市交通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8·16”依法治市宣传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为重点,集中优势兵力,合理安排资源,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如上视新闻综合频道自2002年以来播放有关法制电视新闻2000余条。对重要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集团各频道频率有报道,有跟踪,有专家评论,形成了法制报道的完整体系。
二、推出专题节目加强法制宣传,打造法制节目品牌。
20年来,上海的广播电视法制栏目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单栏目到栏目群的发展历程。从1985年第一个电视法制栏目《法律与道德》诞生到现在,已经有了14个法制专栏,主要是:《法庭内外》、《东方大律师》、《阿丁谈交通》、《案件聚焦》、《庭审纪实》、《社会方圆》、《第四焦点》、《法律与道德》、《东方110》、《东方视点》、《终极对话》、《警察人生》、《律师视点》等。这14个较有知名度和较高收视(听)率的法制专题品牌节目,年播出时间达1452.5小时。
广播、电视的法制专题栏目节目坚持“三贴近”原则,围绕法制宣传重点内容,着眼百姓关注的热点话题,以精彩的节目内容吸引观众,以典型的事例警示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实、做深、做活,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使之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渠道。实践表明,集团法制专题栏目在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2003年,一位名叫杜麟祥的老人给《案件聚焦》栏目写信,讲述了自己遭受的不公正待遇。杜是一位有着35年工龄的老职工,2001年被解聘后,公司不但没有给予相应补偿,而且连退工单也不给。老人从此踏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案件聚焦》栏目收到来信后立即派记者对此事进行调查和采访,并将此事作为《案件聚焦》特别系列节目“维护劳动者权益”案例推出,引起了很大反响。最终在司法部门介入后,公司赔偿杜麟祥老人十万多元,并补办了退工单。
三、联合社会各界举办公益性普法活动,扩大全社会普法覆盖面。
集团所属电视频道、广播频率在荧(声)屏上进行法制宣传的同时,广大新闻工作者走出电台、电视台,走进工厂学校,深入街道社区,举行大型普法活动,直接和市民面对面,扩大了法制宣传的舆论阵地。活动不但提高了普法的有效性,巩固法制节目品牌地位,同时使集团广大编辑、记者、主持人、播音员深入基层一线,体验生活,受到教育。近五年来,集团及各频道、频率组织大型法制宣传、法制咨询和法制文艺演出超过80场次,受教育群众上千万。通过举办大型普法活动,为市民送上了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如上广新闻频率组织了“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大墙”等大型普法活动,节目编辑、主持人和相关法律专家一起,走进社区和监狱,与居民、服刑人员面对面进行交流,介绍法律、法规知识。东广新闻综合频率举办的“百万青少年法律校园行”活动,目前已走进全市30多所学校,有近5万学生收听、观看了讲座。前一阶段,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我们获知东广新闻综合频率节目主持人淳子从1993年起担任上海监狱义务督导员,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到上海监狱、上海女子监狱、少教所和白茅岭劳动农场为服刑的犯人作心理辅导和讲演,11年中已累计达130多场,很好地配合了上海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从2003年起,上视新闻综合频道多次举办法律进社区活动。在2003年12月的宪法宣传周,与市司法局、长宁区法宣办在长宁区虹桥绿地共同发起举办了“与时俱进,与法同行”大型法制宣传活动。2004年3月8日国际妇女节前夕,频道又与市法制宣传办公室及市妇联等单位举行了法律进社区活动。
四、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法制培训,提高新闻工作者的法律素质。
传媒集团在做好法制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使新闻从业人员既做依法治国方略的宣传者,又做弘扬法治精神的实践者。
2001年以来,集团积极组织相关法制栏目的采编播一线骨干参加市委宣传部主办的宣传系统法制宣传培训班,先后五批共60人次参加了专题培训。此外,集团还组织相关员工参加其它各类法制培训15次共200多人次。针对宣传工作需要,各频道、频率分别举办著作权、名誉权等方面的专题讲座,邀请有关法律、民族、宗教方面的专家讲解法律、民族、宗教知识。集团先后有6000多人次参加了各类专题讲座。各频道、频率还组织有关人员赴北京和其他省市进行考察,学习兄弟媒体通过法制栏目普法的先进经验。各频道、频率还组织员工观看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片,并召开学习交流会。
2004年4月下旬,集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历时五天的活动中,共有近百名驾驶员出席了宣传讲座,三千多职工参加了教育活动。上视新闻综合频道《第四焦点》专门开展交通法规宣传,主持人谷永立还担任了上海市交通安全形象大使。为深入开展教育活动,集团还订购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书籍,分发到集团全体驾驶员手中,并运用安全宣传牌流动展示的形式进行宣传。
当前,我们正以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集团宣传中心工作和改革进程,谋划“五五”普法工作。我们将重点从以下三方面深化法制宣传工作:
(一)结合《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抓好经常性法制宣传工作。
“五五”普法时段正是上海迎世博的关键时期。我们将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促进社会和谐公平正义,着眼于建设法制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法律素质,积极引导公民理性维权。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契机,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积极开展有关劳动、工会、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以世博文明行动为契机,加大学法、知法、守法、执法宣传力度,继续抓好日常法制宣传,健全法制宣传的长效机制,拓展法制宣传阵地,提升法制宣传效果。
(二)结合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抓好法制宣传进基层工作。
新一轮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已经启动,传媒集团将以此为重要抓手,组织、协调各频道、频率,结合志愿者活动、慈善活动、社区共建活动,继续开展普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和进大墙活动,将法律知识直接送到千家万户。充分发挥节目主持人、播音员、记者等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开展法律专场咨询活动,为广大市民答疑释惑,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同时,结合集团学习型组织的构建,有计划地邀请一批法学专家、政府官员、律师授课,重点提高一线编辑记者的法律素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宣传队伍。
(三)结合集团资源整合,抓好法制栏目精品化、品牌化建设。
2005年,传媒集团全面启动了电视新闻、娱乐、广播新闻和人力资源改革。资源整合后,在保持集团广播电视法制宣传节目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电视频道将推出两档全新的法制栏目,形成电视频道一周七天每天都有法制节目播出新格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精品意识,推进品牌化建设,以提高节目质量入手,组织精兵强将,精心策划、精心制作,提升媒体品牌的竞争力,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同时,我们还将跟踪数字电视、IP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媒体发展,及时介入法制节目宣传工作。
普法宣传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决心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市人大、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司法部门和市法宣办的关心和指导下,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努力为开创普法工作的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