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表彰"五五"启动
 
深入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 夯实建设法治浙江基础
6月 11日 11:55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依法治省战略,大力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把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的基础性工程来抓,组织上加强领导,内容上逐步深化,制度上力求规范,工作上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四五"普法期间,全省85%以上的公民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法制教育,所有市县都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95%以上的农村和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企业依法治理面达90%以上,学校依法治理面达100%,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构建普法工作新格局

  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我们积极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普法教育的领导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努力形成推动普法工作的整体合力。一方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普法教育中的主导作用。省委、省政府把普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的重要内容,列入考核体系。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带头抓好普法工作,带头参加普法活动,严格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全社会发挥了示范和表率作用。各级人大、政协切实履行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职能,加强督促检查,促进了普法各项任务的落实。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推进了普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五年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1.15亿元。另一方面,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提高普法教育的社会参与度。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组织普法讲师团、宣讲员、联络员,举办巡回法制讲座,开展进村入户宣讲,广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全省共成立普法讲师团105个,聘任普法宣讲员和联络员7.9万名,还组建了由各类法律服务人员、法学专业学生、离退休干部及文艺工作者等组成的法律志愿者队伍,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制宣传工作网络。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将法制课程纳入各级党(团)校、行政学院(校)的培训内容,建立法制教育基地1655个,在农村和社区普遍建立村(居)民法律学校,开展经常性的普法教育。

  二、坚持突出重点与拓展领域相结合,把普法教育覆盖到全社会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目标在于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浙江市场机制先发、民营经济发达,新经济、新社团组织发展迅速,新的社会群体不断出现。为此,我们在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同时,把法制宣传教育延伸到民营企业主、外来人员、农民等群体,努力消除普法工作"盲区"和"死角",不断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对民营企业主和个体经商户,注重培养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结合开展企业依法治理和创建"依法经营商户"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大力推进"法律进民企"、"法律进市场",以集中培训、参观考察、脱产进修、函授学习、远程教育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外来人员,注重培养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观念,专门制定出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原则,落实用工单位和辖区的责任,大力推进"法律进民工公寓"、"法律进工地",共举办法制课8200多场次。对农民群众,注重培养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观念,结合农村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通过送法下乡、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共组织县级以上部门送法下乡活动1132次,有88%的村民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普法教育。

  三、坚持传统手段与创新方式相结合,增强普法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工作创新,是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我们按照适应新的形势和不同对象的特点,不断创新普法的方式方法,使法律知识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一是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开展普法教育,开通了钱塘法治网、东方法治网,全省建立了67个普法网站,在1万多个村开设了农民法制教育远程课程,推动了普法教育的网络化、信息化,扩大了影响力和辐射面。二是利用文艺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通过拍摄和播放法制电视连续剧《黑水》、专题片《走向法治》,采取法制文艺演出、法制漫画、法制录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法制宣传于文化娱乐之中。三是发挥传媒作用开展普法教育,在各级电视、广播、报刊上开辟了248个具有影响力的法制专版或专栏,运用手机短信、户外广告、法律"口袋书"等新颖形式,寓法制宣传于百姓生活之中。四是利用典型案件开展普法教育,选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法事件,进行深入剖析,加强教育引导,使广大群众掌握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养成守法习惯,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依法维护正当权益,依法履行应尽义务。五是通过法律服务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发挥司法所、"148"专线的作用,组织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担任基层组织、企业、学校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在为群众解疑释惑、排忧解难的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

  四、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我们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为主要载体,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三个抓":一是抓组织推动,省委、省政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并制订创建标准,开展星级达标活动,调动了基层干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二是抓内涵深化,通过加强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三个组织"建设,推进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三项制度"建设,确保村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三个到位",进一步完善了村民自治机制;三是抓运作规范,相继出台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逐步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纳入规范化轨道。通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基层群众的参与权、决策权、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了保障和落实,基层干部学习法律、执行政策、按章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更多地采用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方式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省虽然在这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罗干同志在这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以建设"法治浙江"为契机,全面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并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推进我省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