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表彰"五五"启动
 
实施“五五”普法规划 推进“法治浙江”建设
7月 27日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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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委副书记、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在7月24日召开的浙江省“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紧紧围绕“法治浙江”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全省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前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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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副书记、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圣平、省政协副主席吴国华出席会议。省司法厅厅长胡虎林作“五五”普法启动工作部署。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省(部)属单位和在杭高校领导,全国和省级“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在杭州部分新闻单位近300人参加会议。

  夏宝龙在充分肯定全省“四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后指出,开展“五五”普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基础工程,是顺利实施我省“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真抓实干,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夏宝龙强调,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始终,自觉用以武装干部群众头脑、指导普法工作实践;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努力建设“法治浙江”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理念、载体和形式。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的统一,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本领。夏宝龙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领导责任到位,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引导社会共同参与,切实保障我省“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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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就下阶段“五五”普法启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层层发动,确保“五五”普法顺利启动。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及时把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特别是夏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向本地、本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各级党委、政府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围绕深入贯彻国家和全省“五五”普法规划,抓紧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要在近期内以党委、政府名义组织召开“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做到层层发动,逐级部署,确保全省“五五”普法工作起好步、开好局。二是加强宣传,树立正气,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制氛围。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抓住“五五”普法启动的有利契机,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要结合各自职能,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制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上开辟专栏或节目,突出加强对全省“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对“五五”普法规划的深度报道,使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教育阵地,集中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三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身作则,强化责任,抓好普法。现在,“五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落实。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划的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每年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切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普法任务的落实。要积极构建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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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

    会议还表彰了一批“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嘉兴市、宁波余姚市、杭州司法局和省财政厅作为全国先进城市、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单位代表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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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东方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