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表彰"五五"启动
 
舒晓琴在全省第十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6月 11日 12:6
 

同志们:
  
  这次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省“四五”普法工作,表彰“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任务,推进依法治省,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一会,宏松同志将作重要讲话,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这里,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我省“四五”普法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四五”普法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法制宣传教育基本实现了从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宪法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普及,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五年来,我省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宣传普及了35部法律法规,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和WTO基本法律知识等,全省3700多万普法对象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普法教育。宪法的宣传已实现制度化,每年12月4日前后,全省各地都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日活动,着力增强全省公民的宪法意识,在全省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浓厚氛围。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普及活动,主要法律基本常识已被多数干部群众所掌握,广大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和能力明显增强,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蔚然成风。
  
  (二)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法律素质教育不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根据“四五”普法的新特点、新目标,及时出台了关于在全省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村及农村基层干部、进城务工青年中推行法律素质教育的5个规范性文件,有力推动了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在全国率先建立年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普法合格证制度,考试成绩登入学法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在“四五”普法期间,省、市、县党委建立和坚持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共举办法制讲座2500多次;9个设区市、76个县(市区)实行了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8个设区市、65个县(市区)实行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全省组织了4次领导干部、2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1次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法律知识考试,仅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每年就有12万多人参加。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的增强,为推进依法治省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依法治理工作纵深发展,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各地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切入点,依法建章立制,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依法管理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各部门、各行业结合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以依法行政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部门(行业)法制建设,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得到较好的落实;依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全省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由2000年的1127项减少到616项。坚持以“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创建覆盖面达35%以上,其中20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社区建设逐步推开,法律进社区实现经常化,社区居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得到提高。厂务公开、校务公开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
  
  (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氛围更加浓厚,服务大局水平和成效明显提高。五年来,各地紧紧围绕“严打”、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禁毒、防治非典和禽流感等,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较好地发挥了法律的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作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的重大决策后,全省各级法宣部门紧紧围绕省里的统一部署,以满足创业者法律需求为导向,大规模地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营造宽松协调的政务环境、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全民创业的人文环境创造了良好法治舆论氛围。全省仅2005年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0多件,其中帮助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869件,追回工资1800多万元,受益农民2600多人。
  
  (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加规范,声势和力度明显提高。各地、各部门加大贯彻落实《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力度,各类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并得到较好落实。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有了新拓展,全省各大传媒普遍开辟了法制宣传教育专栏,省直各单位在各自门户网站普遍开设了《政策法规》频道,市县城镇广场、居民活动中心、公园、商业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了法制宣传橱窗、法制长廊、普法广场、公益广告牌等法制宣传教育设施。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声有色,“严打”整治斗争法制宣传月、综治宣传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制宣传周、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月、税法宣传月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各地蓬勃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业园区等服务群众、面向基层的普法活动也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还组织了全省国家公务员说法电视大赛,“道德法律进社区”、“让宪法和法律走进千家万户”普法游园会等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引导和促进了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不断深入。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加强领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支持和全省普法战线的同志们辛勤努力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社会各界给予的大力支持和普法战线同志们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向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四五”普法期间,各地、各部门求真务实,积极探索,开拓进取,总结了不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概括起来主要有四条:一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服务、保障、促进作用,是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的内在要求;二是坚持建立科学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是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保障;三是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使学法和用法、普法和依法治理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是不断深化法制宣传工作的有效途径;四是坚持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和组织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推进法制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是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些经验和做法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有的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摆上应有位置,工作抓得时紧时松,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到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不够明显;有的领导干部法制意识不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高,有的甚至干预正常的执法司法工作;相当一部分公民和公务员的法律意识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一些地方在执法活动中还程度不同地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影响了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农村普法依法治理仍然比较薄弱,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
  
  二、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富有成效地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最近,省委、省政府转发了《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了《江西省“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对启动新一轮普法依治理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按照规划要求,大胆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实施载体,不断推动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一)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公民法律素质教育。“五五”普法要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继续抓好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重点内容上,一是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并认真组织好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省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二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开展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的宣传教育,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三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广大群众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公民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在重点对象上,主要是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通过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的本领。要加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着力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系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理论,有效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政法队伍要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始终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要从普及宪法和法律基本常识入手,重点加强青少年守法行为的养成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大力实施“为了明天”工程,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与前四个五年普法比较,将农民列入重点普法对象是“五五”普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农村普法历来是普法工作的一个难点,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大投入,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它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
  
  (二)注重实效,大力推进和谐创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崛起关键期,实现又快又好发展迫切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好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与全民创业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大力推进五化,建设三个江西”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将有关支持、服务加快崛起、富民兴赣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要大力宣传维护创业者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法律规定,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广泛开展民事法律、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有效促进社会、邻里、家庭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保障人们正常生活。要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针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以“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道德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法制教育,广泛宣传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信访条例等,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普治并举,大力推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进程。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江西省“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围绕地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继续按照“横向延伸不留死角,纵向升级不留断层”的要求,构建和完善纵横结合的依法治理工作网络,不断推动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建设。加快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进一步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机制,引导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参与公共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夯实法治国家的基础。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企业和其他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巩固和发展全省十大类100个依法治理示范点和全省10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好它们对维护基层稳定工作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是“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省工作面临的一项新任务,省里将根据中央要求,尽快拿出实施方案,各地可先行做好调研和相关准备工作。
  
  (四)创新形式,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阵地化和社会化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阵地化和社会化建设,是衡量一个地方、部门或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的重要尺度,也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康顺利发展的根本保障。要继续贯彻实施好《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要突出抓好各类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不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并定期开展活动;加强传媒阵地建设,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大众传媒要开辟专栏,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快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化发展进程,整合资源,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各界发挥自身优势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律师、公证人员、法律援助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要以案说法,辨理析法,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的落实
  
  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在要求,也是“大力推进五化、建设三个江西”,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法制保障。这项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完成。
  
  一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省委的要求,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建立和完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省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负责地抓好“五五”规划的组织实施;其它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抓好本部门、本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真正形成统一规划部署、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工作经费,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具体保障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安排相应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要认真制定规划,抓紧组织实施。今年是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启动年,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省里“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实施规划的意见和措施,同时,要根据“五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的项目,提出完成的时限,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把群众的需求作为改进和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动力,立足我省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不断发现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抓点带面,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求真务实,不做表面文章,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省里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力量对各地制定和落实规划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是要加强办事机构建设,发挥专兼职队伍作用。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参谋部,是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枢纽,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在过去的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继续给予重视、关心和支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良好条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归根到底靠人、靠队伍,必须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作为推进“五五”普法规划落实的重要举措来抓,有针对性加强对法制宣传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法制宣传员、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课教师、法制副校长等五支队伍,是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力量,要认真抓好规范和发展工作,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人才、智力和资金等资源投入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来,形成各方面踊跃参与的生动局面。
  
  同志们,未来五年是实现我省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实施“十一五”规划、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重大,事关大局,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以卓有成效的工作,谱写“五五”普法新篇章,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舒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