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表彰"五五"启动
 
评论:法制宣传 任重道远
6月 28日 15:12
 

  市十二届人大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这是直接关系到上海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决策,是构建和谐上海和法制上海的重要保障。全市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都要认真学习贯彻这一《决议》,积极投身“五五”暜法活动,进一步提高城市法治化水平。

  从1986年至2005年,本市已连续实施了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通过20年的努力,社会主义法制得以逐步普及,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成绩是巨大的。然而,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普法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决不能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据许祖雄委员说,他们曾在本市某重点中学作过一项问卷调查,百分之三十的人不了解宪法是哪个国家机关制定的,百分之八十五的人不知道现行宪法是哪一年制定的。在测定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消防宣传日和法制宣传日的知晓度时,大多数人都知道维护消费者权益日和消防宣传日,却无人知道宪法颁布日——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12月4日所在的一周为宪法宣传周。同样的内容在某机关对20名干部进行询问调查,知道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的只有一人。在普法教育进行了20年之久的今天所作的这一调查,充分说明法制宣传教育任重而道远。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知道,何况要普及那么多的法律知识呢!

  说法制宣传任重道远,还在于法制宣传的成效。宣传法制,要普及法律知识,而普及法律知识,目的又在于将法律条文化为每个公民的法律实践,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相对于了解和懂得法律知识,这是更为重要的。那么在这一方面,情况又是如何呢?就拿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来说,绿灯行、红灯停,过马路要走横道线,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可是时至今日,乱穿马路、闯红灯的大有人在。又如,制假售假,人人都知道是违法的,但就是屡禁不止。现实情况告诉我们,必须将普法教育与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使普法过程成为提升城市法治化水平和提高公民综合素质的实践过程。

  2006年至2010年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我们要充分认识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本市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决议》的各项要求,加快形成法度严明、依法办事、执法有力、秩序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实现本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来源:上海人大公众网   作者:张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