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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被告人肖某是一洗脚屋服务员,乘顾客离开之机盗窃其皮包内财物3900元。经公安人员盘问,肖某交代了盗窃犯罪事实并交出了全部赃款。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了公诉。
当被告人肖某被带进圆桌法庭时,忐忑不安的他有点吃惊:法庭里灯光柔和、布置温暖,审判人员、公诉人、指定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围坐在椭圆型法台周围。法庭一改往日的庄严、严肃,而是以平静祥和的气氛进行庭审,肖某的紧张的心开始放松,他对自己的犯罪经过和犯罪后的悔罪心理作了详细的阐述,表示认罪服法、以后一定改邪归正。在法庭教育中,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法官从情、理、法各个角度对肖某分析走上犯罪原因、应当吸取的教训及以后该走的人生道路。法官还让肖某与因打工而未能到庭的父亲进行电话交谈,已经数月未能与父亲见面的肖某情绪十分激动,一再表示对不起父亲,以后一定听父亲的话,好好做人。他对法官的人性化做法也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