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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9时,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与少年审判组织机构理论研讨会在上海举行,市高院首次发布了对少年犯罪进行系统调研与分析的结果。从2000年至2004年,上海未成年犯罪平均增长幅度达到了两位数,未成年犯罪人数占全部刑事犯罪人数的比例也表现了不同程度的增加。
■调研结果
八成少年犯来自双亲家庭
根据对1984年到2005年的调查显示,上海未成年犯罪前5位是:盗窃罪(49.57%),抢劫罪(27.6%),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含流氓)罪(6.79%),强奸罪(5.8%),故意伤害罪(3.83%),占全部犯罪比例的93%以上。
共同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最大的特点。在1984年到2004年上海基层法院判处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占总数的六成以上。其中,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结伙作案的占70%。
少年犯的学历相对偏低,初中文化以下的未成年犯占总数90%,辍学无业的占了一大半。与以往人们认为少年犯多来自单亲家庭的观念不同,来自双亲家庭的占了80%。专家分析,少年犯罪和成人犯罪虽然在客观行为和后果上很相似,但有本质区别,一是缺乏或只具有不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二是行为举止有游戏性和好斗性的表现,没有明确的反社会性和主观恶意;三是犯罪原因主要在外部。
■专家建议
应建立专门少年审判机构
我国目前的少年法庭还只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庭,其受案范围大多数仅限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大量的涉及未成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的民事案件也应纳入少年审判机构进行审理。“少年刑事审判制度显然是少年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应当成为唯一组成部分。”会上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团中央等的不少专家、学者均提议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