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最高院院长会议
 
大会简介
9月 19日 14:55
 
  经中央批准,我国将作为东道国举办首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大会定于今年9月20日至22日在上海举行。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承办,这是继去年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之后,由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承办的又一次重大国际会议,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进一步拓展司法领域合作的重要会议。

  本次会议的目标是推进和深化司法合作,增进和加强成员国之间的司法交流,相互借鉴司法建设和改革经验,促进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能力;研究和探讨法院促进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改善地区经济贸易法律环境,保障投资者、贸易者权利,促进地区共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