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的“平安计划”主要内容为:用3年时间,将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基本纳入到工伤保险制度范围内。该计划以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矿山、建筑企业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要求到2006年底,实现国有煤矿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据悉,该省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优先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对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工伤后的长期待遇可暂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形式,由工伤农民工选择。有关部门也将为农民工参保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如允许建筑行业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参保,为招录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跨年度施工或因各种客观原因造成工程停顿,工程重新开工,办理续保手续。
为查实用人单位是否已参保,云南省还将建立起农民工参保协查机制。同时,有关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发现企业中断缴费、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否则,企业将被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周斌 杨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