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2·4”法制宣传活动异彩纷呈
12月 4日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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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第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到来,我省各地各部门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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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协同当地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福建日报上发表“12·4”法制宣传日记者访谈文章,与福建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福建人民广播电台《说法时间》栏目联合制作“12·4”法制宣传专题节目,并在“福建普法网”举办“12·4”宪法知识网络竞赛。厦门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在《厦门日报》开辟《厦门市“五五”普法规划解读》、《市、区领导谈普法》和《厦门市“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先进事迹专题报道》等专版。福州、三明等地普法部门与移动公司等通讯单位联合,向广大用户发送普法短信,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宁德等地先后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在黄金时段连续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并在报纸上刊登“12·4”法制宣传日宣传公益广告。三明、宁德等地领导专门发表电视讲话,纪念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盛举。

  举办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讲座、“12·4”法制宣传日座谈会、法制竞赛、法制培训班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也成为福建今年主题活动的一大亮点。福建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以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的形式,提高普法骨干的工作能力。三明市邀请北大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湛中乐教授向市委中心组和市直机关科级以上干部、政法干警进行法制讲座。福州市也以此为契机组织全市干部参加学法用法知识统一考试,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南平市组织法律界人士到当地小学进行“以案释法”法制讲座,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大型图片展,教育小学生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推动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在开展各种活动的同时,福建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认真组织开展“12·4”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通过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法规的咨询和各种送法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率、知晓率。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厦门、泉州、南平、宁德、莆田市积极组织开展“12·4”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为乡村农民和特困户送去预防禽流感、“远离赌博、弘扬农村社会新风尚”等科普、法律知识书籍,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为了把“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引向新的高潮,12月4日当天,福建省各设区市、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在各地繁华街道、广场举办大型法制宣传咨询和文艺演出活动。据不完全统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全省各地各部门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多万份,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1000多场(次),举办法制宣传咨询活动800多场、举办法制文艺演出150多场,张贴“12·4”法制宣传挂图5万多张。



 来源:福建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曹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