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法官学历较高,知识结构比较合理。截止到2007年4月,全市三级法院有知识产权法官39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30人,共占法官总数的82.1%,其余法官均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知识产权法官中,有5人除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外,还具有物理、机械、通信工程、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等第二专业的学位或学历;有2人除获得国内法学学位外,还分别获得美国、荷兰的法学硕士学位。
二、一批知识产权法官成为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如,数名资深法官担任了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外贸学院的顾问、特邀研究员或硕士研究生导师。
三、重视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主要措施有:1.高院每年举办一、两期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班,邀请国内著名知识产权专家举行专题讲座,对全市知识产权法官、书记员进行集中培训。2.积极派员参加最高法院等单位举办的知识产权培训班。3.各知识产权审判业务部门坚持定期举行集体业务学习。此外,各法院还根据自身情况开展相关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
四、重视通过对外交流,提高法官素质,主要措施有:1.积极选派知识产权法官到国外、境外学习、交流。已有20名知识产权法官(占法官总数的51.3%)到国外、境外学习交流,有的还是多次出国、出境进修交流。2.邀请外国法官、专家讲学。已邀请美国、法国、澳大利亚、德国和丹麦等国的法官、专家等讲授外国知识产权制度。先后接待过多批美国、日本、泰国等国的知识产权法官、知识产权律师、专利代理人、企业知识产权顾问等代表团的来访,并就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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