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市司法局商忠强处长
上海怡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一个具有三级资质证书的物业管理企业,其管理的上海虹桥河滨花园小区绝大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反映较好,特别是物业经理罗文炎到任后,各项管理逐步规范,受到了业主们的肯定。但是,由于该物业公司刚进驻时,在对外来推销人员控制、业主装修、车辆停放等管理上的疏忽,造成了部分业主的反感,他们以拒付物业管理费表示不满。该小区6号××室的江先生即是典型代表。
怡居物业诉江先生支付物业管理费一案诉至长宁法院后,长宁法院涉诉民事纠纷调解室考虑到对这类欠付物业费的纠纷,采取法院判决的方式可能不利当事人日后的相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涉诉民事纠纷调解室将该两起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窗口”调解。人民调解员谢福南经过与当事人电话联系,初步掌握了纠纷症结,调解如期举行。对江先生提出的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小区推销产品,小区装修管理无序及车位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调解员作了充分肯定,指出业主为了自身安全与小区和谐,参与小区管理提建议是好事,物业公司应吸收正确的建议,积极整改。物业公司代理人罗文炎当即承诺,一定加强保安工作,加强装修管理,为业主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江先生提出他虽购买两个车位但只办了一个车位的手续,物业公司要求支付两个车位管理费不合理。经过调解员不偏不袒的耐心说服,物业公司也承认工作中的不足,没有及时提醒业主办理第二个车位手续,为此同意减免江先生2年停车管理费共计人民币1,800元,但不同意减免物业管理费本金。在调解员详细分析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后,江先生也终于同意支付全部物业管理费欠费及停车费合计人民币16,084.04元。至此,一场僵持了两年多时间的物业欠费纠纷,经过调解员有理、有利、有节的调解,当事人在宽容中冰释前嫌,并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委托人民调解便捷的调处方式节约了诉讼成本,不伤和气,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了特有的作用。上海怡居物业管理公司为此将一面绣有“公平合理调解公正化解矛盾”的锦旗送给了长宁法院“人民调解窗口”的人民调解员谢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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