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严惩扒窃罪犯 呼吁民众加强防扒意识
8月 8日 10:6
 

  8月7日上午,卢湾区法院、静安区法院集中宣判了7起扒窃案件,并且在当天下午上海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扒窃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三所法院通过总结两年来审理的扒窃案件,总结出上海近年来扒窃案件的特点,并给市民提供了防范扒窃的几点建议。

  公共场所谨防扒窃

  公共场所,龙蛇混杂。扒手通常利用人群掩护作案。自2006年至今年7月底,仅全市法院受理的上海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侦破的扒窃案件就达584件811人。据调查,近年来发生在公交车上及车站周边地区的扒窃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由于扒窃案件流动行比较大,上海高院特指定卢湾、静安两法院审理。

  共同犯罪日渐猖獗

  现今,扒手们逐渐团体化。他们甚至发展到租赁房舍、固定居所、专人做饭、作案“分工协作一条龙”式的“流水作业”。2007年4月2日上午8时,被告人陈某就伙同刘某在“石南线”上由刘某偷窃现金,陈某藏匿赃款。从卢湾、静安两法院审理的扒窃案件看,去年全年到今年7月,属于共同犯罪的案件有111件,涉案人数达337人,分别占扒窃案件总数(584件)的19.0%和涉案人数(811人)的41.6%。

  重新犯罪比率增高

  重新犯罪,是指扒窃犯罪分子有盗窃犯罪前科或构成盗窃累犯。静安法院去年受理的扒窃案件中,有50人是重新犯罪,今年前7个月重新犯罪人数达67人,同比上升了86.1%。据了解,扒手偷窃成瘾是造成重新犯罪的原因之一。

  “聪敏”扒手屡出新招

  在公交车站和公交车上的刑事扒窃案件,除常见的徒手扒窃手法以外,既有用刀片工具实施扒窃作案,也有用剪刀工具实施扒窃作案的,扒窃手法多样。为了严厉打击扒窃犯罪行为,上海法院将扒窃案件的起刑点标准降低至800元。

  结合扒窃案件特点,上海法院提出了四点建议:

  抓牢您的手机

  由于手机容易偷、值钱、销赃容易,使犯罪分子自然而然将扒窃目标锁定在手机上。手机已经成为扒窃犯罪的主要目标,市民出行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

  藏好您的身份证

  身份证、信用卡不要放在钱包内,并且身份证和信用卡要尽可能地分开存放。一旦被告人根据身份证上的资料猜出了密码,被害人的损失极易扩大。

  及时报案严惩扒手

  被害人及时报案,以进一步严惩扒窃罪犯。由于许多扒窃案件的被害人基于各种原因没有选择报案,这就导致大量的扒窃案件没有进入司法程序,司法机关也因此错失一些本来可以把握利用的线索和机会。如果被害人能积极报案,且积极配合有关机关和人员的反扒行动,则对打击扒窃行为、严惩扒窃罪犯是个有力的推动和促进。

  全民参与共创和谐

  全社会人人参与反扒斗争,使扒手无从下手。我们要在社会上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正气,对扒窃行为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社会氛围,人人都出一份力,整个社会,从司法机关到全体公民始终保持着对扒窃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势,就必然使扒手无从下手,从而有效地扭转目前扒窃案件的高发态势。



 来源:东方网   作者: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