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湾区法院副院长 郭延风
(2007年8月7日)
卢湾区人民法院除了审理应由本区管辖的一般刑事案件外,还受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负责审理上海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侦查的部分刑事案件。2006年,共审理全市范围内的公交车站及公交车上的扒窃案件204件,涉及被告人318人。今年1至7月,共审理公交扒窃案件123件,涉及被告人144人,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发生在公交车站和公交车上的刑事扒窃案件,除常见的徒手扒窃手法以外,既有用刀片工具实施扒窃作案,也有用剪刀工具实施扒窃作案的,扒窃手法多样。虽然扒窃案件的案值不是很大,一般在800元至3000元左右,但受害者多为普通市民和学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或旅游者,他们不但在经济上遭受损失,而且身处上海国际大都市的公共场所,从心理上缺乏人身财产的安全感。故广大人民群众对扒窃行为深恶痛绝,民愤很大。在今年召开的全市平安建设推进大会上,提出了八项平安建设实事项目。这些都是为了解决与人民群众关系最为密切,人民群众最为关心,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其中,第一项就是重点打击公共场所的扒窃活动。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好宪法赋予我们的审判职责,打击犯罪,保障人民的生活安定,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不可推卸的职责。我们近年来在审理刑事扒窃案件中,严格执行刑法、刑诉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以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定刑的幅度内,根据扒窃数额、犯罪手段及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等情节,对扒窃犯罪酌情从严处罚,同时对扒窃犯罪的累犯和扒窃团伙的首要分子,依法从重处罚。当前本市扒窃犯罪案件居高不下,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呼声强烈,故我们仍要坚持对扒窃犯罪的打击力度。以实际行动来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定。
朋友们,治安稳定、安居乐业、和谐生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心愿。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的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加剧、好逸恶劳思想蔓延等一些负面效应,本市扒窃犯罪不会在短时期内消失。所以,在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我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在公共场所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扒窃。同时,我也要正告那些企图不劳而获,准备实施扒窃犯罪的人员,赶快悬崖勒马,改邪归正,如果胆敢继续以身试法,等待你们的将是无情的铁窗生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