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相关部门的大力协作,闵行区法院日前为原上海奥卡焙有色铸造有限公司的154名员工成功追到工资款194万余元。这是法院执行依靠“执行网络”成功执行的典型案例。
六家法院查封奥卡焙公司因故歇业,154名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为此,张琴芳等154人于2006年11月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奥卡焙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的一个月工资及2006年9月份工资、10月份工资、9月份高温费。经调解,达成奥卡焙公司支付张琴芳等154人解约金、工资、高温费等近二百万元。由于奥卡焙公司未自觉履行,张琴芳等民工申请执行。经查,奥卡焙公司有拖欠各方债务达1600余万元,其厂内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及应收款约500万元,且账户和设备已被山东、江苏和上海的六家法院查封。
由于奥卡焙公司名下财产已由外地法院查封在先,故闵行区法院对财产无处分权。有关部门协助及时保护外来务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成为闵行区法院执行庭的当务之急。
然而种种迹象表明,本案如通过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不可能执行到位,工人的劳动报酬很可能化为乌有。为避免不稳定因素的产生,执行法官一方面积极做申请执行人的稳定工作,另一方面及时将案情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执行局,并向闵行区政法委进行了专题报告,同时将有关情况抄报区信访办、区督解办、颛桥镇政府,并商请闵行区政府对本案进行协调解决,以切实维护众多民工的合法权益。
2006年12月29日,由上海市督查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牵头,召开了由市高院执行局、闵行区督解办、闵行法院、青浦法院、松江法院及颛桥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参加的处理奥焙卡公司善后事宜的专题协调会。政府先行垫付各有关部门都十分重视,根据职工工资优先的执行原则,作出了扭转“难案”执行的重要决策。一是由颛桥镇政府组成处置奥卡焙公司善后事宜临时工作小组,会同奥卡焙公司对该公司目前的资产情况进行分类、造册,弄清财产查封情况,并加强设备看护,落实防盗措施。为闵行区法院处置该财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明确由闵行法院执行庭负责统一依法处置本市法院查封的奥卡焙公司财产。涉及本市法院查封的,相关法院将案件材料移送闵行区法院;涉及外省市法院查封的,由闵行区法院联系协调。经与山东、江苏两家法院主动联系,已将财产的处分权移交我院。
日前,闵行区法院考虑被执行人的财产拍卖后的款项足以支付工人工资的情况,已协商颛桥镇政府以借款的形式,垫付了所有的工人工资194万余元。案件的成功执结,不但让工人早日拿到劳动报酬,更是有效地缓解了职工欠薪的社会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