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永和路459弄小区业主,向开发商上海亿润置业有限公司摧讨了近二年的房屋建筑面积差价和房屋套内面积减少的房款都没有结果。今天下午,该小区180位业主却想不到从闸北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取开发商的这笔拖欠款。
2004年上半年,共有258位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认定的测绘结构实测面积为准,如开发商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算多退少补;2﹑开发商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不向业主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开发商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等内容。但开发商交房后,经闸北区房地产测绘所实测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均有不同程度的“缩水”,业主合同约定多次摧讨无果,去年8月开始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开发商在法院审理中,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参照《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关于预售商品房住房交付时建筑面积增减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开发商交付房屋建筑面积和房屋套内面积减少的,应当退还减少部分的房款,共用分摊面积增加的,转让价格不变,故可以认为在本市的商品房交易中,存有上述交易惯例,双方当事人应遵守此项交易惯例。所以,法院最后做出开发商返还业主房屋建筑面积和房屋套内面积差价款的判决。
判决生效后,因开发商仍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自今年4月至今已有180户业主分别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有102万余元。
在执行中,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为逃避执行,与法院执行人员玩起了“捉谜藏”,拒不配合执行。对此,180位小区业主情绪激动,认为法院的判决书是一张白条。经过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利用已经形成的社区执行网络,通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举查封了开发商名下的办公用房,同时,再由小区物业和街道居委会配合,终于获得了开发商法定代表人的下落和做好了业主情绪安抚工作。在执行网络单位的通力合作下,不仅稳定了小区业主的思想情绪,而且又顺利的找到了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迫使其出面解决。在执行法官对该法人代表释明拒不执行已经生效法律文书后果后,才答应向法院缴付80万元,并保证余款9月15日前全部履行完毕。8月29日下午,在闸北法院大法庭里,当小区业主们从执行法官的手里领到开发商拖欠款后高兴地说:我们自起诉到今天只用了四五个月时间,就顺利拿到钱,真是社区执行网络的建立和政府各部门配合,才能够使得法院的案件有如此速审快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