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不仅关注这份法律文书是否公正,更关注这份法律文书能否尽快尽早地执行。在当前法院执行工作依然严峻的情况下,本市青浦、宝山、松江和奉贤等四个区开始推行人民调解介入协助执行网络机制,借助基层调解工作和工作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促成法院执行过程中的和解。昨天,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向记者透露,目前该套机制有望在全市推广。
为协助法院执行,上述四个区的司法部门在法院遇到执行难时,将组织当地的司法所所长、调解委员会主任、治保主任、居委书记作为执行协助员,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向执行法官提供有效的执行线索,向当事人宣传法律知识,做好劝导说服工作,稳定当事人的情绪,防止矛盾激化,使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能尽早、及时、准确地得到执行。
家住宝山区的一对新婚夫妇结婚不到一年就闹离婚,法院在执行财产分割时,考虑到当事人双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情绪失控,极有可能在执行过程中产生过激行为。当地司法所一名司法干部主动和执行法官沟通,建议执行时间是否延缓至晚间,理由是白天执行时往往围观群众多,口杂,容易使当事人情绪更加激动。
执行法官采纳了这条建议。到了晚间,执行法官和当地司法干部上门反复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终于使当事人依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调解干部或工作人员在执行现场可以见证法院留置送达法律文书和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刘忠定说:“有的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当地调解干部或工作人员还能协助法院促成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而这个和解结果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基层干部这种以亲人式的关怀、以朋友式的爱护、以邻里式的真情论法说理,对于协助法院化解当事人双方积怨很深的疑难老案很有帮助,从而共同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和谐。
刘忠定表示,在青浦、宝山、松江和奉贤等四个区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市司法局计划将人民调解介入协助执行网络机制向全市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