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有关负责人30人表示,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之间信息实现共享不仅能帮助法院执行生效判决,维护司法权威,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设。 2006年9月1日,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达成有关信息共享会议纪要,人民银行开辟了专门为法院系统提供执行案件信息查询服务窗口;法院方面也定期将执行案件信息提供给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据人民银行提供的数据显示,一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已累计为上海法院系统执行案件个人信息查询11655笔,企业信息查询9154笔。目前每日平均提供个人查询60笔,企业查询30笔。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二部主任李竞雄说,查询个人和企业信息日渐成为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必要手段和必经程序。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提供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前法院系统“执行难”的问题,提高了执行效率。同时,通过信息共享,商业银行也参考法院提供的判决信息,有利于防范信贷风险,扩大了人民银行企业与个人征信系统的应用范围和作用。 据悉,我国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4年底试点运行,2006年1月正式宣布在全国运行。截至2007年3月,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中已收录5.43亿人的信息,开通查询用户7.8万个,日均查询26万笔。其中,上海共开设查询终端3979个,日均查询6万笔,占全国查询总量的1/4。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为1146多万家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共开设查询用户9.8万个,日均查询业务7万笔左右,其中上海7400笔。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表示,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的信息大大提高了法院的执法效率,今后可能还会在非银行信息如企业环保信息、纳税信息等方面实现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