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五年六月三十日
2001年
1月5日由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法宣办、《法苑》杂志社共同主办的《为普法喝采――上海十五年普法回眸》电视文艺晚会在上海有线电视台戏剧频道“海上大剧院”栏目播出。
2月27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召开2001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法宣领导小组组长龚学平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原则同意《关于本市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意全国“三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名单以及其他事项。
4月9日~5月25日市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报告团在全市27个区县、委办局进行巡回演讲,有8千多人次参加听讲。
4月28日由卢湾区向明中学策划建立的“向明青少年法律援助网和法律援助热线”正式开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云耕出席开通仪式并讲话。这是本市第一家由在校中学生自行设计、自我维护、自我管理、自助教育,以青少年为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网站和法律咨询热线。
6月6日市法宣办印发《关于转发1996~200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上海地区)名单的通知》,表彰浦东新区等28个全国“三五”普法先进集体和王玲妹等20名全国“三五”普法先进个人。
7月26日成立本市“四五”普法统编读本编委会,市法宣领导小组组长龚学平为编委会主任,副组长殷一璀、漆世贵、冯国勤、缪晓宝为编委会副主任,其他成员单位领导为编委会委员。
8月2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召开2001年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市委常委、市法宣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宣传部部长殷一璀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原则同意本市“四五”普法规划(讨论稿),同意表彰上海市“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以及其他事项。
8月9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联合发出《关于表彰上海市“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浦东新区区委党校等246个先进集体、孙环葆等431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8月20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8月30日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
8月31日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和交流“三五”普法工作经验,表彰“三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四五”普法工作。
9月18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等联合建立上海市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在市法宣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能负责对本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干教处。
9月市委组织部等19个部门分别制定并下发《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见》、《关于在本市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本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关于“四五”普法期间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等6个配套文件。
10月16日市法宣办发文首次确定市级机关党工委等74个委办局和部分集团公司为市法宣办“四五”普法工作直接联系单位。
12月3~9日举办以“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和“学习宪法,迎接‘入世’,推进法治”为主题的“全国第一个法制宣传日暨上海市第十三届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12月3日举办“全国第一个法制宣传日暨上海市第十三届宪法宣传周‘万车宣传法制’发车仪式”,拉开了本市宪法宣传周的帷幕。
12月4日在陈毅广场举行“全国第一个法制宣传日暨上海市第十三届宪法宣传周‘2001年度新执业律师宣誓仪式’”,本市480名新执业律师参加了宣誓活动。
12月5日由市司法局、市法宣办、上海法治报和东方网共同创办的“东方法治”网站(http://law.eastday.com)举行开通仪式,开辟了本市网络普法的新途径。
12月6~8日举办“上海工业系统大型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制专题研修班”,本市工业系统50家控股公司、集团公司和大型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研讨。研修班重点学习和研讨了入世后上海经济发展的相关课题。
12月8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在上海图书馆报告厅联合举办“上海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2002年
1月12日本市举办应对入世专题研讨班,200余名局级干部参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黄菊要求各级干部加强学习,力争入世先发效应。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良宇也讲了话。全市1700名局级干部分五批参加了WTO实务知识培训班。
2月1日召开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法宣领导小组组长龚学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法宣领导小组副组长殷一璀等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本市2001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介绍,讨论了2002年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月1日起本市在新民晚报国内新闻版、上广990新闻频率“清晨新闻”节目、东方法治网同时开设“今日法律”专栏,基本上做到一年365天,天天都有市民关注的法律法规信息刊出、播出。
3月6日-12日本市举行“服务妇女、保障权益、促进发展”的妇女维权宣传服务周活动,市委副书记刘云耕等出席了有关活动。
3月8日召开2002年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法宣领导小组组长龚学平、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法宣领导小组副组长殷一璀等参加,会议部署了本市全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月18日印发《关于在本市公务员中开展依法行政与WTO基本知识培训的通知》,本市公务员依法行政与WTO基本知识培训全面推开。
3月25日印发《关于加强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法制教育的意见》,作为中专、职校、技校开展法制教育的指导性文件。
4月3日—5日首次举办本市媒体法制栏目采编播人员法制培训班。
4月-12月组织历时9个月的“两法一条例”(《工会法》、《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知识宣传活动,吸引了本市百余万职工、经营管理人员参加。
5月11日组织声势浩大的“行车走路讲安全――与文明同行”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全市共出动宣传车100余辆,有10万余名交巡警和志愿者走上街头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万份,展出黑板报等300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标语2000余条。
5月31日常务副市长蒋以任发表电视讲话,揭开了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序幕,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展开。9月,本市又召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大会,蒋以任出席会议并讲话。10月,本市举行安全生产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6月5日市委副书记刘云耕代表市委在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召开的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
6月19日本市举办第一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师资和宣传骨干培训班。此前,成立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课题组,组织编写了《企业经营管理法制教程》及配套的试题汇编。
6月26日本市组织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市委副书记刘云耕等参加了宣传活动。禁毒法制宣讲团还深入街道、镇乡、学校巡回演讲。
7月1日本市成立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小组,这是拟成立的诸多老年人工作小组的第一个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冯国勤出席并讲话。
7月25日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法宣办联合发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为主题的“法律进社区”活动。
7月27日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以“入世与司法改革”为题在全市局级干部法制讲座上讲课。
9月30日印发《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本市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做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明确了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等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考试和考核、实施步骤、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了“四五”普法配套文件。
11月18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学习宪法知识活动的通知》,全市2700余名局级和相当于局级领导干部认真完成了《宪法知识学习60题》的测试。
12月2日--8日以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暨上海市第十四届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市领导18人26人次参加(参与)了有关活动,规格之高、影响之大前所未有。
12月2日举行“法律进社区,连接你我他――将法律送进千家万户”发车仪式,拉开了本市第十四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序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漆世贵、副市长姜斯宪等参加了仪式。
12月3日举行纪念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铁迪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刘云耕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市长陈良宇作重要讲话,并对全市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做出部署。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铁迪以纪念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为主题发表电视讲话。
12月4日本市1200名公安人民警察、检察官、法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在东方明珠塔广场举行宣誓仪式,表达了他们忠于宪法、忠诚法律、服务人民的决心,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参加仪式并讲话。
12月2日--8日宪法宣传周期间,上视新闻娱乐频道播放“才富大考场”专栏宪法宣传周特别节目、东视文艺频道播放上海市百万职工“两法一条例”知识电视决赛实况,还举办了“上海电信杯”宪法网络知识竞赛、“纪念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法制影片展映周”活动。
12月5日“东方法治”网站自2001年12月5日开通以来,一年中点击率达725万次,成为反映本市民主法制建设情况的一个重要“窗口”。
12月7日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石泰峰以“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题,在全市局级干部法制讲座上讲课。
2003年
2月25日本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东方绿舟“模拟法庭”正式启动。
3月14日召开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法宣领导小组组长殷一璀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研究讨论了2002年上海市法宣工作总结、2003年上海市法宣工作要点以及市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3月19日召开2003年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殷一璀出席会议并对做好本市全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要求。
4月2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与防治“非典”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5月13日印发《关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通知》。
5月组织编印《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知识问答》,并及时下发,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及有关部门、单位依法防治“非典”。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期间,组织市民禁毒知识竞赛,并于宪法宣传周期间进行全市总决赛。
7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主要内容,对“四五”普法决议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7月—9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市法宣办对本市部分区县和委办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调研。
8月18日召开本市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部署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和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8月21日召开上海市老年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并命名100家“老年维权示范岗”。
9月16日在《上海法治报》上开设“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栏,首刊登载了市委副书记殷一璀的《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用法的楷模》一文,此后共刊载本市局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心得体会等文章15篇。
9月18日上海市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在上汽集团培训中心召开。
9月28日浦东新区创建浦东新区干部学法网校,开辟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新途径。
9月28日举办“老人与法――上海敬老法律咨询活动”,来自沪上10家律师事务所的10位知名女律师现场为老年人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11月29日举办本市局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由复旦大学林尚立教授主讲,主题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2月3日召开“‘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法治化进程’――上海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座谈会”。
12月3日上海市“社区法制文艺汇演专场暨颁奖仪式”在艺海剧场隆重举行,市委副书记刘云耕等参加了颁奖晚会。此次社区法制文艺活动,在全市社区群众的广泛参与下,历时4个月,共创作500多个法制类戏剧、曲艺节目,演出场次达1000场,观众达几十万。
12月3日上海市优秀外来青年法制演讲团举行首场报告会,引起与会者强烈反响。此后,演讲团深入基层进行巡回宣讲。
12月4日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服务人民”宣誓仪式在黄浦公园人民英雄纪念塔下隆重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出席并讲话,来自公安、工商、海关、水务、交通、食品药品监管等9个行政执法局的1500人代表本市15万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庄严宣誓。
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主持市委常委学习会,听取关于推进上海依法治市工作思考的专题报告。
12月5日“东方法治”网2003年点击数达998万次。
12月7日华东六省一市联办“东方法治”网开通仪式暨网络法制宣传研讨会在沪举行。华东六省一市省(市)委副书记等领导以视频讲话形式表示祝贺,司法厅(局)领导当场签署了《联办“东方法治”网合作议定书》,“华东六省一市‘上海电信杯’百万网民法律知识月月赛”同时开赛。
12月30日对浦东新区、徐汇、杨浦、闵行等地区的4000余位市民组织进行“上海市民法律素质评估抽样调查问卷”工作,得出了本市有史以来第一个市民法律素质状况指数:68.5,同时决定:从2003年起,每年对本市市民法律素质状况进行跟踪调查。该调查内容涵盖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三个方面。
2004年
2月5日-6日举办本市局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专题研讨班,市委常委、副市长冯国勤出席开学典礼并作动员。
2月13日印发《关于在本市国家公务员中开展行政许可法培训的通知》,在本市公务员中全面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
3月6日举行“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上海赛区)开赛仪式和“三八妇女法律咨询专场活动”,有关专家和律师现场共接待各类咨询400余人次。
3月25日召开上海市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交流会。
4月2日市委常委会举行学习会,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为主题作专题辅导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陈良宇主持会议并讲话。
4月15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
5月9日召开本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法宣联席会议召集人殷一璀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研究讨论了2003年本市法宣工作总结、2004年本市法宣工作要点以及成员单位职责。
5月11日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的通知》,建立“东方法治上海网校”,作为全市处级干部网上学法的载体。19个区县和20个委办局成立了分校,近万名学员成为网校的首批学员。
5月13日召开上海市宪法宣传动员暨2004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视频会议,市委副书记殷一璀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王仲伟就本市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进行了动员,会上还请专家为与会人员作了宪法专题学习辅导。
5月14日市委常委会举行学习会,听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信春鹰“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精神实质,保障宪法实施”的专题辅导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陈良宇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6月15日召开本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
7月1日—9月26日举办“2004年上海市青少年暑期网络法律知识竞赛”,共有14.3万余名大中小学生通过互联网参加了竞赛,选手们分别来自全国16个省(市、区),其中上海地区有8.6万余人次参赛。
7月23日本市松江区新桥镇春申村、嘉定区江桥镇太平村、浦东新区高行镇解放村、闵行区梅陇镇陇西村、奉贤区青村镇杨王村、青浦区练塘镇东庄村等6个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光荣称号。
7月26日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热点问题为主要内容,每月编写一期《法治参阅》,印发给全市局级干部学习,受到好评。
8月14日在“8.16”依法治市宣传日活动五周年之际,以“法在我心中,维权要依法”为主题的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在淮海公园举行。在活动现场,对2003年度上海市老年维权十佳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命名了第三批“老年维权示范岗”123家。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信宝、市政协副主席宋仪侨等参加了活动。
8月26日举行“上海市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宝钢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区县团体赛”电视总决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副主任周慕尧、包信宝等出席了总决赛。该竞赛活动历时数月,参与面达十余万人。
10月11日在《上海市信访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本市举办主题为“坚持依法信访,维护合法权益,遵守信访秩序,规范信访行为”大型专题宣传活动。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出席在徐家汇公园的主会场活动,为徐汇区“心之桥信访服务室”成立揭牌,并向社会志愿者颁发聘书。整个宣传活动持续到11月下旬。
10月13日召开本市党校干部法制培训基地建设座谈会,就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干部法制培训基地的工作机制等问题进一步达成共识。
11月2日召开高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部署工作。
11月24日举行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提高法律素质,做新一代上海人”法律知识电视总决赛。此次竞赛活动自7月上旬开始,近百万进城务工人员踊跃参加。
12月2日召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座谈会”,以进一步促进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12月3日召开“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推进城市法治化进程——上海市加强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理论研讨会”,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出席并讲话。会上还举行了市法制讲师团高级讲师聘任仪式,并为部分讲师颁发了聘书。
12月4日-30日协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手机法制短信征集大赛和手机法律知识竞答活动。共收到小幽默、小故事、对联、广告语、诗词、新格言、谜语、歇后语等各类作品6149条,25个省(市、区)千余人参加了首次法律知识竞答活动。
12月4日在外滩陈毅广场举行“依法维权、诚信服务”主题宣誓仪式。来自本市医、住、行、用等11个服务行业600余名从业人员,代表全市35个规范性服务达标行业近70万名从业人员进行宣誓。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信宝、副市长杨晓渡、市政协副主席俞云波等出席。杨存义等11位市民代表被聘为“行业服务巡访员”并与11个行业代表签订了承诺书,劳模代表陶依嘉向35个行业劳模倡议:做学法、用法、奉献社会的带头人。
12月4日举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授牌仪式暨“梅陇杯”法制故事创作大赛获奖作品演讲会。市政协副主席宋仪侨等为本市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代表颁发奖牌,并向村民代表赠送了法律书籍。
12月4日“上海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成立,同时还成立了上海市大学生普法志愿者总队。
12月4日对本市10个区县的49所中小学的5075名学生进行抽样调查,初步掌握了本市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情况。
12月5日华东六省一市依法治省(普法、法宣)办共同主办的“东方法治”网(www.east124.com)全年点击率达2190万次。
12月19日市委决定:刘云耕同志兼任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召集人;免去殷一璀同志兼任的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召集人职务(沪委发[2004]665号)。
12月25日对全市17个区县3600位市民进行抽样调查,得出2004年上海市民法律素质状况指数为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