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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法治江西--江西省二十年普法教育回眸
10月24日

  在全体公民中有组织、有规划、有步骤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大创举,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沐浴着改革开放的阳光雨露,自1984年“临川会议”开始,江西省的普法教育,如春风化雨,点滴入土,滋润着全省千千万万干部群众的心田。漫漫普法二十年,春雨润物细无声,经过“一五”、“二五”、“三五”和正在开展的“四五”普法,“普法”一词在人们心中已烙下了深深的印记,普法教育工作正越来越密切地关联着千家万户。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因为有了党委、人大、政府自上而下的有力推动,有了普法教育主管机关和专业法主管部门以及各行各业的合力推进,有了全体公民的广泛积极参与,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很快深入到全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维护和保障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个重要基石。
  
  回眸二十年普法教育的漫漫历程,回念从中央到全省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广大公民的热情参与,回望浸透着千千万万普法工作者辛勤汗水的创业之路,回味一个又一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成功实施,我们感慨万千、欣喜无比。
  
  “一五”普法:普法教育临川先,法律启蒙开新篇
  
  1984年6月,全国法制宣传工作现场会在辽宁省本溪市召开,我省及时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先行在北宋变法改革家王安石的故乡——临川县进行普法试点工作,指导临川县研究制定了《临川县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四年规划》。1984年11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宣传部和省司法厅联合在临川县召开全省法制宣传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本溪会议”精神,推广临川经验做法。同年12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的决定》,审议批准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江西省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要点》,由省人民政府下发实施,从而揭开了我省全民普法教育工作的序幕,“普法”这一新事物从此走进了千家万户,走入了人们的生活。
  
  我省“一五”普法规划总的要求是:每个公民都应掌握10个主要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做到人人知法、守法。根据这一要求,全省在“一五”普法期间重点抓了“十法一条例”即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经济合同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宣传普及,教育对象涉及我省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全体公民。为加强对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委于1985年8月成立由省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省司法厅设立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普法教育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参照省里做法,全省各级各部门先后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按普法对象的1%选配了法制宣传员,在全省形成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宣传、司法行政部门共同主管,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一五”普法期间,全省上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抓好了各类普法对象的法制教育:一是,突出抓好了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省六套班子领导成员带头坚持定期听法制课,有效地带动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二是,重点抓好了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及时召开了“全省高等院校法制教育工作座谈会”和“全省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现场会”,全省30所高校、240所中专、2841所中学、31792所小学全部开设了法制课或包含法制内容的思想品德课。三是,集中力量狠抓了农村普法,抚州地区和临川县作为全省农村普法的典型,得到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宜丰、瑞昌等许多县组织普法讲师团或工作队深入农村开展普法教育,收效明显。“一五”普法期间,全省1489万多农村普法对象中,完成普法面达82.6%。四是,扎实开展了厂矿企业的普法,先后于1986年、1988年两次召开了全省厂矿企业普法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了企业普法的深入发展。五是,注重抓好了城镇居民和个体工商户的普法,各地普遍采取了在城镇街道分片或联户集中组织学习和办学习班的有效措施。
  
  我省“一五”普法从一开始就是高起点规划、高规格领导、高效率运转,创造了三个“全国第一”,即制定全省五年普法工作规划全国第一,省人大作出在公民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全国第一,把法制宣传教育提为宏大社会工程全国第一。在这样一个良好背景下,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貌一新:法制宣传内容更加丰富,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包括各种法律法规在内的综合性法制宣传。法制宣传范围更加广泛,普法领域延伸到广大农村、厂矿企业、机关团体、各类学校,扩展到全省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法制宣传声势更加庞大,普法工作引起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空前重视,在全省上下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的新局面。法制宣传形式更加活泼,法制文艺等各种喜闻乐见、生动形象的普法形式有了较大发展。法制宣传效果更加显著,“一五”普法教育虽然仅仅是全民法律知识启蒙教育,但其效果十分明显,通过系统普及法律常识,不仅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而且为各行各业开展依法治理初步奠定了基础,对推进全省民主法制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五”普法:专业法律广普及,依法治理渐兴起
  
  1991年2月3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公民中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同年2月22日,省委、省政府批转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全省普法工作开始转入第二个五年规划实施阶段。“二五”普法的总体要求是: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促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二五”普法期间,全省各级普法教育主管机关和专业法主管部门坚持“统一管理,分别实施,条块结合,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实现了普法教育工作的“五个新突破”:
  
  领导重视法制宣传教育有新突破。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把“二五”普法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了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管理,认真落实了责任制,切实加强了领导和监督。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制定中长远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都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和要求;省人大、省政协对“二五”普法开展情况多次进行了督促检查和听取汇报;各地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有关领导都到会讲话,及时指导工作。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保证了全省普法教育的顺利开展和不断深化。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有新突破。“二五”普法期间,各地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党校、干校学法轮训制度。1995年5月,省委常委集体参加了市场经济法律知识讲座,并开展了专题讨论,有力地促进了全省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学法,开始越来越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决策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自觉性有了提高。
  
  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力度和深度有新突破。“二五”普法期间,全省3250多万普法对象普遍接受了不同程度的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法制教育。专业法宣传普及扎实有效,全省有112个部门(行业)制定了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组织学习了200多部专业法律法规,特别突出了28个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普法教育效果进一步显现,“二五”普法期间,全省有35034家行政、企业、事业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申请办理公证事项115万余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一审审结的民事案件398784件,经济案件174387件,行政案件3704件,与“一五”普法期间相比都有较大增长。
  
  推进依法治理有新突破。依法治理是在“一五”普法教育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群众性法制实践活动,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我省依法治理工作由点到面不断发展,到“二五”普法结束时,全省开展依法治市的有3个,依法治县(市、区)68个,依法治乡镇876个,依法治村4639个,依法治企7367个,依法治校9856个,依法治税、治水、治矿、治路、治电等行业依法治理也蓬勃开展,促进了全省各项事业依法治理格局的初步形成。
  
  抓典型总结推广新经验有新突破。“二五”普法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工作的领域涉及全省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面对繁重的普法任务,全省上下十分注重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指导全局。“二五”普法启动之初,省里重点在临川县、南昌市西湖区和省水利厅、税务局、土管局抓了试点。“二五”普法实施阶段,全省总结推广了乐平市、永新县积极开展区域普法和专项依法治理的经验;省地矿局、税务局、土管局等部门大力开展专业法宣传普及和行业依法治理的经验;临川县华溪乡、南昌市湖坊村等一批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经验;高安二中、赣州七中等注重青少年法制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的典型;省直机关普法办强化普法办自身建设,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的典型;萍乡钢铁厂、贵溪发电厂、九江石化等开展职工普法教育和依法治企的典型。“二五”普法总结验收阶段,省里又及时推广了婺源县和省电力局考核验收试点工作经验。其中一些经验得到全国普法办和中央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不少经验先后在全国会议上进行了交流。
  
  
  “三五”普法:领导学法带全局,依法治省谱新曲
  
  “三五”普法是在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形成热潮的氛围中开始起步的。特别是在1996年2月8日这一天,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一位长期从事普法教育的同志指出,这是对我国前十年普法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普法成果的一次历史性的升华和飞跃。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1996年6月21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作出《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同年7月1日,省委、省政府转发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同时,省委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将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至此,“三五”普法在我省全面铺开。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抓好了不同对象的法制教育。“三五”普法以来,全省始终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省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多次集中听取法制讲座。1998年4月,省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与省五套班子成员及省直机关负责同志,集体听取了北京大学罗玉中教授主讲的《科技进步与法制建设》专题讲座。1998年4月24日,省直机关法宣办举办了省直机关普法统一考试,有131个厅局级单位的近13万干部职工参加,省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均带头参加考试,为推动全省机关干部学法作出了表率。为了提高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能力,1999年4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的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以“五个千万工程”为主要内容的送法下乡活动,即:讲千堂法制课,送万册法律书;赶千场法律集,设万个咨询点;放千场法制片,播万篇学法稿;演千场法制戏,立万块宣传栏;树千个示范户,训万名宣传员。
  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推动了依法治省的进程。鉴于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实行依法治省工作基础和基本条件已经具备,1997年省委第36次常委会专题研究了依法治省工作,正式决定在全省大力推进依法治省。1998年,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了关于推进和开展依法治省的决定、决议,省委办公厅转发了《江西省“九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省政府、省高院、省检察院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我省依法治省工作开始全面启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以此为标志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以依法治省为目标,我省地方立法、普法教育、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协调发展。地方立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年度立法任务,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出台了一批重要法规。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明显加强,省人大常委会1997年通过了《江西省司法机关错案责任追究条例》,省人民政府1998年制定了《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1999年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决定》,行政执法机关普遍实行了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司法机关普遍实行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司法改革稳步推进,法院审判方式改革进展顺利,检察院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司法公正的审判、检察工作运行机制。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全省律师担任法律顾问36836家,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项131万多件。各种类型的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开,设区市和县(市、区)普遍开展了依法治理,依法治乡(镇)、治村(居)的覆盖面达90%以上。
  
  围绕大局,服务中心,营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五”普法期间,各地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结合企业转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省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公司法、合同法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法宣办等七部门联合举办了近万人参加的全省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广播函授班。各地普遍把依法整治投资环境作为工作重点,通过依法建章立制、规范市场秩序、治理乱收费、推行执法公示制,优化了招商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许多企业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坚持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提高了市场竞争能力。全省农村把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重点放在减轻农民负担、集中整治社会治安、推行政务和村务公开上,对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起了重要作用。在揭批“法轮功”斗争中,各地以普法教育为重要手段,教育转化了大量的“法轮功”练习者,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
  
  创新机制,规范发展,提高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整体水平。“三五”普法期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1996年10月19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此有法可依。1997年11月,省委批复了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请示》,江西省法制宣传讲师团随后正式成立,全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1998年,为了解决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什么”和“怎么抓”的问题,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十大类型100个依法治理示范点,有力地引导、规范和促进了全省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的发展。这些规范化措施的出台,使普法教育工作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四五”普法:两个转变思路新,两个提高目标明
  
  “四五”普法教育规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它与前几个五年规划相比有了一些新的发展变化,提出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强化了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突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地位,确定了我国宪法颁布实施日即每年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别是“四五”普法强调提高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这是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高的要求,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客观需要,也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
  
  我省“四五”普法工作,从一开始就站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起点上,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大背景下,在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大目标中展开,尤其是在依法治省条件下,普法教育工作形势更好,要求更高,任务更重,发展前景更加广阔。
  
  公民法律素质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四五”普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实施法律素质教育。“四五”普法期间,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我省接连出台了一系列法律素质教育的意见,诸如: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省司法厅转发的关于在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在企业经营管理者中推行法律素质教育的意见;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工部、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政策法律素质教育的意见;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综治办、团省委下发的关于加强我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各地、各部门按照上述一系列意见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四五”普法工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更加规范。“四五”普法以来,全省深入贯彻《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注重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不断规范、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建设,明确提出要定期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进行考核,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制度,逐步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任职资格制度,并连续三年成功组织了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为全民普法教育带了个好头。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实行了对拟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地位。
  
  围绕中心开展工作更加有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是普法教育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也是普法教育工作之所以得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并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四五”普法期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主动靠上、积极跟进、大胆工作,围绕“严打”、禁毒、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揭批“法轮功”、防治“非典”和禽流感、安全生产、环保、税收征管、计划生育、民营经济发展、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化建设、实施下岗再就业工程以及“三农”工作等等一系列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广泛深入地开展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有效发挥了普法教育的职能作用,充分展示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份量。特别是2003年上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全省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紧密配合党委政府,迅速行动,周密部署,采取切实措施,广泛深入地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为依法防治“非典”并最后夺取“非典”防治工作的胜利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依法治理工作方向更加明确。“四五”普法以来,各地继续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在全面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的基础上,着力在基层依法治理方面寻求突破,近年来尤其在农村、社区、学校等依法治理方面探索了一些新路子。“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就是一个深化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载体。根据全国统一部署,为稳步推动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我省通过认真调研,形成了“层层试点,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稳步推开”的基本思路。2004年1月,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审核确定了第一批100个基础较好的村作为省级民主法治建设试点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建立10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通知》。目前,全省各地正按要求精心部署和指导农村基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并已积累了初步经验,取得了初步成效,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2004年7月,我省都昌县古岭村、婺源县江湾村等九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使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民主法治舆论氛围更加浓厚。“四五”普法以来,各地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在全民中先后重点普及了24部法律法规和WTO法律知识,成功举办了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了全省国家公务员说法电视大赛和全省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法律知识考试等影响较大的活动,开展了四千多次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业园区等一系列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普法活动,有效地支持了全省工作大局。省法宣办在“四五”普法初期开办了“江西普法网”,并与华东七省市联办“东方法治网”,大大提升了法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各地注重发挥“12.4"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做强做大做实“12.4”系列活动,如2002年省法宣办和南昌市共同举办的“让宪法和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大型普法游园会,2003年省法宣办和赣州市共同举办的大型“普法超市”活动,让群众置身于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之中,时时刻刻感受到扑面而来的法治气息。
  
  
  全民普法一路走来,充满了艰辛,充满了创举,充满了汗水,充满了辉煌……从1984年至今,我省全民普法教育工作已开展整整20年了,全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20年普法提高了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公民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依法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长,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不断强化。20年普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了社会和政治稳定,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20年普法促进了各行各业的依法管理,提升了全省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了依法治省进程,推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创造了优良的环境。
  
  把法律交给人民,让人民掌握法律,在全体公民中持之以恒地普及法律知识,这是迈向“法治江西”,推进依法治国的奠基之路。这条路已经走过了二十个春秋,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坚定地走下去,为共和国、为红土地走出一片法治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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