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是我省实施“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四五”普法规划和“十五”依法治省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全国普法办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1)200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普法依法治理"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的要求,坚定信心、乘势加力、拼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我省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紧紧围绕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的总体要求,针对性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积极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服务,为我省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服务,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服务,为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坚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 (3)根据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实际,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必须进一步深化宪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普及工作。2005年在全省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四法四条例一办法”,即宪法、行政许可法、对外贸易法、土地管理法、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集中组织学习《江西省2005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四五”普法考试题解》。 (4)层层培训法制宣传骨干和法制宣传员。 (5)大力开展市场经济法制宣传教育,为我省推进改革开放、壮大经济实力、提升发展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对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各地要快速反应,贴近服务,切实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就跟踪到哪里。 (6)进一步开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等加强生态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大力推进威胁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的专项治理,依法促进我省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7)结合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的实施,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公民学法、守法、护法和依法办事,有效促进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部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在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8)紧密结合“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主题教育活动,重点抓好有关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人民群众懂得依法律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9)进一步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实施《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确保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培养学生树立自觉守法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对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培训。 (10)继续贯彻落实省司法厅会同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农村中推行法律素质教育的意见》,围绕稳定粮食生产,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增强农民的非农收入和农村社会稳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实施送法下乡“五个千万”工程。 (11)深入开展流动人口、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增强学法用法自觉性和提高依法维权能力结合起来,积极把法律送到他们身边。认真贯彻省法宣办下发的《关于加强进城务工青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12)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设和谐平安江西的要求,大力开展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作用。 (13)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以基层依法治理为突破口,以依法治县(市、区)为着力点,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4)学习和借鉴兴国县经验?熏以强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城市建设执法和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城市信用、法制水平,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15)立足于建设法治政府,广泛深入开展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活动。进一步宣传并切实贯彻《行政许可法》,优化政务环境,深化依法行政工作。认真抓好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政务、事务公开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16)雪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要不断深化。认真贯彻省司法厅、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转发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省司法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一季度组织召开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经验交流会。 (17)找准、抓住影响和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普法活动,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依法治理工作实效。 二、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下大力气落实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教育的各项措施 (18)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紧紧围绕“把握五个环节,增强五大能力,实现一个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相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的作用。 (19)继续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提高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时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0)根据新形势对各级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新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领导干部较系统地学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理论、行政管理法律知识、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以及国际贸易法律知识等,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21)紧紧抓住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这一关键,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教育的各项措施。加强对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若干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有效提升我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水平。 (22)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面授为主,健全学法制度。市厅级领导干部听取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科级及县处级领导干部听取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学习外省经验,积极探索并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23)以考促学,认真组织好一年一度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要认真总结经验,强化有关措施,使该项工作更规范、更具社会影响力,在促进全省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认真抓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 (24)“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考核验收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各地要按照"标准要更高,方法要更细,考核要更严,检查督促要更有力,验收的重点要放在建章立制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实效上"的总体要求,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抓好试点,稳步推进。以此为契机,在全省掀起一次普法依法治理高潮。 (25)省里将根据全国统一要求,制定下发考核验收实施方案。各地要及时根据省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好实施细则。 (26)紧紧抓住考核验收工作中的“看什么”、“查什么”、“考什么”等问题,加紧做好补课、健全制度、完善档案等工作,争取工作的主动。 (27)加强对考试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组织高规格的考试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28)根据本地实际,科学设计考核验收的试点规模,选择好试点单位,开好现场会,为全面推开考核验收工作提供有益经验和模式。 (29)考核验收工作应采取听、看、查、议、考等方式。严禁考核验收工作中的图形式、走过场;严禁以“自查”代替“验收”或以“考”代“验”等。 (30)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争取将“四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执行情况列入地方人大执法检查范围。做好迎接全国交流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31)认真做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的相关准备工作。配合全国做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先进典型表彰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紧紧围绕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大力加强法治舆论宣传工作 (32)大力加强新形势下的法治舆论宣传工作,以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执政、执政为民的决心和重大决策部署,宣传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宣传宪法和法律,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权威,团结和推动全省人民积极投身富民兴赣的宏伟事业。 (33)精心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多形式地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以及"法律进社区"活动,满足群众多层面的法律需求。以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公民学法用法的先进事迹和维护法制权威,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好人好事,以及违法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的典型案例,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浓厚社会氛围。 (34)按照“声势大、宣传广、形式活、效果好”的要求,认真筹划、积极开展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开展2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以12·4法制宣传日为主要载体,召开座谈会或研讨会,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通过法制宣传长廊、流动宣传图板等,集中宣传我省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宣传我省二十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及意义,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信心,动员和争取社会各界齐心协力推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重视、支持和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5)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法治舆论宣传工作。新闻媒体要适当开辟专栏、专刊,积极引导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 (36)有效整合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和网络媒体资源,加快我省法制新闻事业发展,形成宣传合力。加强江西省法制新闻协会建设,健全制度,完善机构,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其效能。各设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立本地的法制新闻协会。 (37)继续加强群众性法治舆论宣传工作的阵地化建设。新闻媒体的法制栏目以及普法广场、“四上墙二挂牌"、固定法治宣传标牌、法制宣传长廊(橱窗)、法制黑板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对法治氛围的营造、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要继续做好这篇文章。 (38)加强法制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有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稿件,各设区市每年不少于30篇,省直综治单位每年不少于10篇。 (39)大力推进影视法制宣传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好全国法制题材电影电视节(剧)目“金剑奖”和法制好新闻奖在我省的初评工作;配合有关新闻媒体制作法制宣传教育短剧、专题片和法制宣传教育节(栏)目,丰富法制宣传的内容和手段。 (40)重视普法阵地建设。重点加强普法网络、普法学校等方面的工作,加强法制宣讲、法制文艺、法制新闻队伍建设。 (41)继续办好《江西普法网》、《东方法治网》和《江西法制宣传》等,引导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紧紧围绕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积极推进理论创新、思路创新和机制创新工作 (4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五五”普法工作即将启动等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解放思想,以理论创新、思路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 (43)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经验,研究探索持久开展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规划的研究论证和有关准备工作。本着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对象的研究,特别要注重研究推进工作的新理念和新方法、新途径,努力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跨越。省法宣办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召开依法治省工作理论研讨会。 (44)把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的着力点放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上,努力形成有利于保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防止大起大落的体制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走上长期良性发展轨道。 (45)下大力气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机制、目标机制、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和保障机制建设。学习推广新余市解决普法经费的经验,不断改善工作条件。 (46)以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公民法律素质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构建我省的法律素质教育体系。 (47)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各种法治形式的普及活动,使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到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效提升我省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48)积极引导普法工作由“政府推进”逐步向以“社会推进”为主导转变,全面推进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发展进程,努力在全省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49)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进一步加强与各专业法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提供有关服务,积极鼓励、支持它们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社会性法制宣传工作。要积极支持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 (50)社区普法工作要有新突破,“法律进社区”要按照“五个一”要求全面规范,着力打造“普法社区”,并积极探索民主法治社区建设。 (51)积极创造条件开通网络,不断发挥网络在拓宽法制宣传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开阔工作视野等方面的作用。 (52)加强典型经验的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切实抓好全省各级依法治理和民主法治村示范点建设,完善各级示范点的联席会议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53)广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实践推进工作要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我省的改革发展实际,防止工作的盲目性和流于形式。要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效果和质量的重要标准。 (54)各级法宣办要加强所辖地方、部门、单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全面的督促检查和调研工作,各设区市法宣办每年不少于2次,县(市、区)法宣办每年不少于3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