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省直有关部门,部分中央驻皖单位,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分联系点单位:
2005年,是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决定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周年。为全面展示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省的丰硕成果,大力宣传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取得的辉煌成就,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省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今年12月初举办“走向法治的安徽——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大型图片展”。现将图片展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图片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安徽的目标,回顾总结我省20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集中展示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成果,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为构建和谐安徽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展览内容
(一)层层动员,全民参与
1、各地、各部门会议图片、各地方基层单位现场动员等图片。
2、城市居民(普法广场、社区普法、家庭学法、法制广告等)
3、农村村民(送法下乡、普法夜校、田间学法、家庭学法等)
4、学校师生(学法讲坛、兴趣小组、学法演讲、辩论会、知识竞赛等)
5、企业职工(法制培训、法制考试、学法活动站、学法园地等)
要突出反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如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生产监督、文化教育卫生、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资源保护等。
(二)突出重点对象
1、领导干部(开展法制讲座、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考核、任前考法等)
2、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培训为主,加大专业法学习力度;培训与考试上岗相结合,持证上岗;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和技能考试;发挥专业优势,进行法制宣传)
3、青少年学生(模拟法庭、法制报告、法制长廊、板报、报刊、文艺、带法回家、家长学校、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争创活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加强对刑释解教和有不良习气青少年的管理和帮教、加强对未成犯和青年罪犯和劳教人员的法制教育)
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广泛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加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聘请法律顾问,进行专题讲解、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如企业改制,招商引资,资源开发和利用,环境保护等)
5、流动人员和社会弱势群体(体现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和保护权益方面付出的努力,引导正确表达利益诉求方面的作用)
(三)阵地建设
广播影视、图书音像、法制文艺、法制宣传栏、法制网站、教育基地、各地、各部门“12·4”法制宣传日盛况等。
(四)民主法制实践
1、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加强法制建设情况。
2、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情况。
3、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情况。
4、群团组织依法维权情况。
5、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和依法生产经营情况。
6、农村、社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情况。
7、行业协会依法管理及其它专项依法治理情况。
(五)典型人物和事件
1、“一五”普法以来,获得全国先进的集体、个人及其事迹;
2、在全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并具有正面教育意义的法制新闻人物及事件。
(六)20年普法特色和成果
1、服务改革(围绕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例如:社会保障、金融制度等;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完善。例如:公司法等;围绕企业改革、转制。例如:企业法等;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围绕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例如: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法等)
2、维护稳定(严打整治、依法上访、基层民主、重大事件、扫黄打黑等)
3、促进发展(促进经济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科技文化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
四、参展地区和单位
(一)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17个省辖市
(三)省直机关:省检察院、省法院、省监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档案局、省地质矿产勘探局、省地方税务局、省环保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发展局、省新闻出版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国防科工办、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省残疾人联合会、省物价局
(四)中央驻皖单位:省国家税务局、合肥海关、省气象局、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地震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安徽储备物资管理局、安徽省烟草专卖局、民航安徽省管理局、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安徽省邮政局、省外汇管理局
(五)相关企业:荣事达集团、利辛粮油食品商厦、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华光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埇桥区华源集团、淮南矿业集团、淮南田家庵电厂、马钢公司、万能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发电厂、省电力公司(均为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
五、展出时间、地点
今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合肥市广场展出。
六、展板的制作
图片展板由各省辖市、省直各单位和相关企业按规定尺寸(见附件二)自行制作,也可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代为联系在指定的广告公司制作,但版面内容的选定由各单位负责。展板制作要考虑广场露天展出的要求,防风防雨。各市分别制作展板4块,其他单位分别制作展板1-2块。展板上方均应标注“走向法治的安徽——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大型图片展”字样,下方须标注参展地区或单位名称(见附件三),制作费用由各地各单位自理。
七、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10月20日)
各地各单位完成图片展活动的工作部署,填写《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大型图片展参展联系表》并报送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5日)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完成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查和制作。制作好的展板的电子版本请传送至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图片以TIF或JPG格式通过QQ传送给36197406,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ahxcc@sina.com)。
(三)完成阶段(11月16日至12月3日)
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另行通知)报送展板,进行布展。
(四)展出阶段
12月4日首先在合肥市广场展出,然后视情况在全省巡展。在肥展出期间,邀请领导视察,组织媒体报道。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市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密切配合,加强本地送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市送展的具体工作由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要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送展图片资料的质量。各地各单位对送展的内容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查。
(二)广泛选材,突显特色。要开阔视野,广泛搜集反映各方面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图片资料。送展图片资料,要充分体现地域、部门的特点,多视角、多方位反映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取得的成就,力争把最优秀、最具特色的图片资料展示出来。
(三)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要把立足点和着眼点放在基层,深入挖掘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鲜活事例,尤其是要注意集中反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20年来基层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场景。要充分考虑图片展览活动特点,生动形象地体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历史进程、方式方法和经验成果。
各地各单位参展工作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暑生、张漱芸、周清华、段君良
联系电话:0551—2215065、2215064、2215085(兼传真)
电子信箱:ahxcc@sina.com
附件:1、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大型图片展参展联系表
二○○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