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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江西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顺利举行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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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2月3日,由江西省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司法厅联合组织的2005年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在全省11个地市和省直部门同时举行,全省共有12万余名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
  
  此次考试是我省组织的第四次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是我省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为全面检验我省领导干部“四五”普法期间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内容不仅包括了2005年全省重点普及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理论和宪法、行政许可法、对外贸易法、土地管理法、信访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国际法基本知识、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法律基本知识,而且还对五年来全省重点普及的法律知识进行了全面回顾。参加此次考试的对象为各市、县(市、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省直各单位(含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部分中央驻赣企业以及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各高等院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考试时间、试卷全省统一,考试成绩记入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当日,为把考试工作组织好,把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司法厅还组织人员分赴各地市进行巡考;同时,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省委教育工委也相继组织人员分别对省直各单位、省国资委监管单位以及各高等院校进行巡考,确保了全省考试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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